戲水魚 作品
第428章 爾等可服?(第2頁)
“見諒可以!”
陳默點了點頭,“爾等仗著自身是佛門高僧,視人命如草芥,在我轄地殺害無辜百姓,生殺予奪,破壞人間秩序,犯死罪!”
“依城隍律,當誅!”
嗡!
眾僧侶聽到‘當誅’二字,腦瓜子嗡嗡直響。
本想著服軟一下,跟地頭蛇的城隍爺道個歉,這事兒就算蒙過去了。
可沒想到,這城隍爺竟然要他們的命。
“貧僧等人來自西域佛門……”
一個僧侶刻意提醒陳默這一點。
陳默點頭道:“本城隍知道!”
“既然大人知道,那不看僧面看佛面,加上佛道一家親,而貧僧等人又是降妖除魔,對普通百姓造成的傷亡,西域佛門自會給予補償……”
有僧侶娓娓道來,希望能夠取得陳默的諒解。
在絕對的實力面前,這時候他們能做的就是儘量說好話,爭取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他們不就是因為沒有提前報備嘛。
現在賠禮道歉就行了!
“佛本是道……這話本城隍頗為認可!”
陳默對這話當然要認可,畢竟他之前就經常用這句話,但是……
陳默看向空智等僧侶,道:“但詭案組馭靈師,乃是大夏官方認可的處理特殊事件的修士,受官方監管,怎麼到諸位高僧眼中,就成了妖魔?意思是……大夏背書都無用了?”
“還是說……你們用的是佛門的處事方式?”
眾僧侶聽到陳默這番話,紛紛開口道:“當然是用佛門的處事方式!”
“既然是用佛門的處事方式,那本城隍爺只能尊重佛門的意志了……”
陳默要解決他們,就是一個念頭的事情。
但是沒有任何說明就直接解決掉他們,很容易滋生心魔,解決起來心裡有那麼一丟丟負擔。
倘若做了說明,師出有名,那動起手來就沒有任何負擔了。
就像這些僧侶一樣。
他們也是想殺就殺,但前提要拿出一個能夠說服自己和對方的理由出來。
這樣才會沒有任何心理負擔。
同樣。
陳默雖然很想一巴掌將這些修煉異佛之術的妖僧拍死,但前提得師出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