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憂傷的飛魚 作品

第347章 為民除害?(第3頁)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儘管丁婉被列為重點嫌疑人,但由於其投毒方式極為隱秘,且沒有被目擊者親眼所見,加上丁婉的心理素質極高,面對警方的高壓審訊始終堅稱無辜。這使得案件的調查陷入了僵局。

 同時,因為邱琳的父親是一位富商,為了保住邱琳,他不惜重金聘請了知名律師為丁婉辯護。

 律師的巧妙地利用疑罪從無的原則為丁婉辯護,最後因為證據不足,警方最終不得不釋放了丁婉。

 丁婉被無罪釋放後,她們全家迅速移民至澳國。

 這一舉動引起了公眾的廣泛猜測和議論,許多人認為丁婉是因為心虛才急於逃離國內,逃避制裁。

 後來有黑客黑進了丁婉的電子郵件賬戶,獲取了丁婉與國內同學來往的電子郵件。

 在其中一封電子郵件裡,丁婉大言不慚地說,就算是她投的毒,國內的警方也奈她不何,她現在是澳國人,龍國警方在澳國沒有執法權,根本沒有權利逮捕她!

 那封電子郵件被曝光後,在網絡上迅速傳播開來,進一步加深了公眾對丁婉是兇手的懷疑。

 然而,儘管輿論普遍認為丁婉就是邱琳鉈中毒案的兇手,警方卻束手無策。

 正如丁婉在郵件中所言,她如今是澳國公民,龍國警方確實無法在澳國直接逮捕她。而且,由於缺乏確鑿的證據證明丁婉投毒,即便丁婉身處龍國境內,警方也沒有足夠的法律依據來逮捕她。

 就這樣,邱琳在生命的最後階段一直飽受鉈中毒留下的後遺症的折磨,但令人痛心的是,真正的兇手卻依然逍遙法外,未曾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