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巖的歌 作品

第579章 雲霧漸開!(第2頁)

 所以,在確定我這個人還不錯的前提下,立馬就表達了交好的念頭。

 如果白毛雞沒有率先和我建立起良好的合作關係,我想,肯定會有其他大佬拋來橄欖枝的。

 強強結合,是他們最樂意做的事情。

 在整個港城江湖,也只有他覃三江不把我當個

 寶了。

 事實上()?(),

 他也沒法將我當寶。

 當自己手下的光環比自己還要強盛的時候→()→[(.)]19→_?_?→()?(),

 別說他()?(),

 換做任何一個老大()?(),

 恐怕都會坐立不安的。

 不甘心放我走,但又沒有幹掉我的實力和理由,這就是覃三江當下的困擾。

 在我返回小河的路上,覃三江一家才開始吃飯。

 今天是禮拜天,覃三江便返回小老婆家,陪著自己的嬌妻和兒子吃了頓晚飯。

 他的這個嬌妻除了長的漂亮會撒嬌粘人之外,幾乎一無是處。

 孩子不會帶,請的是阿姨。

 飯不會做,請的是廚師。

 家務不會打掃,請的是傭人。

 每天不是做瑜伽,就是去spa,或者和小姐妹一塊買買衣服做做頭髮。

 有句話怎麼說的?

 越調皮搗蛋的孩子,爹媽越疼。

 這句話也適用在覃三江身上。

 明明大老婆知書達理樣樣全,可他就是不想回家。

 偏偏對酷似張柏芝的

小老婆情有獨鍾。

 溫馨的晚飯剛吃了一半,覃三江的手機就響了。

 覃三江沒有理會,堅持吃完飯後,才走進書房。

 不一會,老槍也走了進來。

 “方巖真挺有能耐的,竟然找到兇手線索了!”

 覃三江微微一笑,“對我們來說,這是好事啊!我還怕他找不到呢!查出來了嗎?誰幹的?”

 老槍俯身在覃三江耳邊說了一句話。

 接著,覃三江眉頭微皺,“確定是他乾的嗎?”

 老槍回道,“應該不會錯,那幾張照片我看了,確實是他的人。”

 覃三江一邊目露思索,一邊屈指輕輕敲著桌面。

 半分鐘後,他緩緩說道,“他的人做的,不代表就是他指使的。以我對他的瞭解,他不可能做出這麼冒險的事。吃一塹長一智,上次已經被方巖打怕了,再加上金水來都被方巖搞死了,他不可能還敢和方巖為敵。”

 老槍皺了一下眉頭,“如果不是他,那還能是誰?關鍵,為什麼是他的小弟動的手?”

 覃三江搖搖頭,“我也不清楚,不過,以方巖的能耐,應該很快就能知道照片中的人是誰了,到時,我們等著看好戲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