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偵查假設
陳青峰手頭沒有醫專案件的資料。</p>
不過此時他拿著煤炭學院那起案件的現場資料,一遍又一遍的看著。</p>
現場他已經去過了。</p>
罪案發生在位於煤炭學院院牆外一條河溝中間的一處算是水汪子地上。</p>
因為乾旱的原因,首都這邊有很多河的河流,都已經處於斷流的邊緣。</p>
那裡也一樣。</p>
雖然河水還很清澈,但是,河邊總能看到一些垃圾。</p>
但這年頭凡是能用上的東西,人們都捨不得扔。</p>
所以就算是扔,基本上倒的也都是一些煤灰之類的東西。</p>
就是在那片土地的中間,受害人馮蘭被人掐死了。</p>
被發現的時候,她渾身上下衣衫不整,一看就知道是被侵犯過。</p>
現場沒有提取到什麼有用的證據。</p>
除了球鞋的鞋印。</p>
可問題是有了農大案件的前車之鑑,你能就這麼判斷說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之前醫專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同一個人嗎?</p>
當然不能,眼下併案的條件並不成熟。</p>
可問題是如果真是一個人的話,連續兩次得手,如果在這段時間犯罪嫌疑人沒有被逮捕,那麼第三起案件又能隔多久呢?</p>
陳青峰看著這份案件,發生的日期,距離上一次的案件相比過去了20多天。</p>
有一件事情是陳青峰比較疑惑的,那就是犯罪嫌疑人為什麼會突然從石門轉移到首都這邊?</p>
當然這有很多種解釋,比如工作調動,比如人口流動之類的。</p>
可現在一點嫌疑都沒有,連個懷疑的對象都沒有,這案子要怎麼查?</p>
通常情況來說,犯罪嫌疑人會在自己家附近的區域,因為那片區域他比較熟悉。</p>
但是現在……</p>
陳青峰看著地圖上石門醫專案件的位置和目前首都發現的新案件案件的位置。</p>
一時半會兒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了。</p>
這個範圍實在太遼闊了。</p>
而且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場合也不固定。</p>
荒郊野地逮著受害人就可以實施犯罪。</p>
如果有dna技術的話,還可以進行排查,可問題是現在沒有,最多也只能驗出血型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