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雨閣主 作品
第96章 認罪(3)(第3頁)
陶小蘭則早已經哭得說不出話來。
“元和十二月三十之後,你有將近七年的時間沒有再殺人,”陳韶問,“為何後面又開始殺人?”
史興身上的戾氣又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升騰起來,“元和八年一月,薛美蘭那賤人說她懷了我的孩子,又保證她以後會跟我好好過日子,不再跟高漢苟且,我信了她,可她又騙了我!那孩子跟史承良那小雜種一樣,都是高漢的孩子!”
陳韶最後一次確認道:“你是在發現薛美蘭和高漢有姦情之前殺的周蘭,還是在發現他們有姦情之後才殺的人?”
只興道:“發現之後。”
那就是說,他第一次殺人是在發現了薛美蘭和高漢的姦情,薛家人不僅沒有安撫他,還各種嘲諷針對他,甚至逼死了他的爹孃之後;第二次殺人是在發現薛美蘭欺騙他之後;第三次殺人則是在發現伍桃也跟薛美蘭一樣,與高漢他們有染後。
弄清楚他殺人的原因,也讓為他請命的人認清他的真面目後,陳韶便吩咐陶明等人將他們都送走了。
剩下的一些審問,涉及各人的隱私,已經不宜再讓他們參與。
等人都走遠,讓傅九去將胡立蘭、史蕙和史安請出來後,陳韶開門見山地問道:“你和史安是什麼關係?”
史興還在猶疑該不該說,胡立蘭已經磕頭道:“是我跟他為史家生的兒子。”
陳韶問:“哪一年生的?”
胡立蘭答道:“元和九年六月。”
陳韶看向史興:“既然你與她已經生了兒子,為何在得知史承光不是你的孩子時,還要再次犯案?”
胡立蘭還想幫他回答,被史蕙給拉住了,她也很想知道答案。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