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雨閣主 作品
第35章 前往小常村(第3頁)
蟬衣去後,陳韶重新坐上馬車,在徐光的帶領下,繞村去往湯五山的後山。
去湯五山後山的路很不好走,草叢茂盛,幾乎看不到路。一路走,一路探,走了差不多三刻鐘才走到茅草屋。
茅草屋不大,不過兩間。
由樹木為柱,雜草和樹枝為頂為牆。
茅草屋外,用暗紅色的泥石砌著一堵矮矮的院牆。
時日已久,陳韶捏起一個泥塊在指尖捻了捻,又放到鼻子下聞了聞後,也不確定就是人血。但看圍牆的長與寬,如果是人血,那麼基本可以確定,元和十三年發生的那八起殺人案第一現場就是這裡了。
茅草屋內也長著一些雜草,雜草間還散落著一些野生動物的糞便。陳韶在屋內大致看了一圈,黃志一將地面挖得很乾淨,幾乎看不到什麼血土。茅草牆壁上日曬雨淋,更看不出什麼痕跡。
從茅草屋出來,陳間站到院子裡朝山腳下的大豐河看去。
茅草屋距離大豐河不過三四丈遠。
因為正值汛期,河水湍急,陳韶也不確定河水退去後,這一段有沒有沙灘和鵝卵石。問徐光,他也不知道。
“沒人住,這屋裡屋外都長滿了草,”徐光繞著茅草屋走一圈回來,用腳扒開他們上山路上的草叢說道,“但從這草下的痕跡來看,這裡原來有路。就是不知道是黃大行挖的,還是黃志一挖的。”
陳韶走過去,看著扒開的草下結實的路面,用腳尖碾一碾,問道:“元和十三年發生的那八起案子所涉及的村鎮,距離小常村最遠的是哪個?”
徐光低著頭將那八起案子所涉及的村鎮挨個在心裡默唸一遍後,答道:“應該是萬安村。”
萬安村的被害者是五歲的男童張光富,案發時間在元和十四年七月十九日,是那一起連環殺人案的第六案。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