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拋屍現場(第2頁)
轉過身,陳韶看向山腳。
他們站的位置,距離山腳大概有兩丈遠。這裡的坡不高,也不陡,只有一條田間小路從山腳經過。
再遠些,還有一條大半丈寬的路。
屍體身上的屍僵,無論大小關節,都沒有破壞過的痕跡。這說明兇手在殺完人,在屍僵形成前,也就是一小時內,就將屍體拋到了此處。
減去剖腹掏內臟塞石頭縫補的時間,也就還剩四十分鐘上下。
在四十分鐘內,想要將屍體拋到這裡,只有兩種可能:一是兇手是村裡人;二是兇手有交通工具。
思及此處,陳韶又問周根,“你是每日都要從這裡經過,還是偶爾一次?”
“近來雨大,他不敢走遠,日日都是到前面那塊放牛。”趙天海搶著回道。
陳韶順著他的話看一眼前面的草場,順著問道:“平常時候,往這邊來的人多嗎?”
趙天海道:“除了時不時有放牛的過來,就沒啥人了。這邊地貧,連樹都不長,糧食就更不用說了。”
兇手準確掌握著村裡人的動向!陳韶隱晦地掃一眼趙天海和周根兩人,又掃一眼村子方向後,將丁立生叫到跟前道:“說一說元和十四年二月十七的案子。”
剛才問過他後,丁立生就猜到她後面還會問,早早地就把之前兩起案子的信息在心裡過了一遍。果見她又問起,儘管還是很緊張,話卻說得流利了許多:“元和十四年二月十七發生的案子也是趙家村,死的是趙強家的三娃,三娃死時才兩歲,也是被反綁雙手割喉而死。”
陳韶道:“三娃的屍體是在哪裡發現的?”
丁立生忙側過身,指向村頭方向,“在村頭那家的屋後,是那家孩子早前在屋後玩耍發現的,下官這就去將那孩子請過來。”
“暫時不用。”陳韶順她手指的方向看一眼村頭。三娃的案子已經過去六七年,陶阿妹的案子才剛發生,只有儘可能地找出現有案子的更多線索,才有可能抓到謀害三娃的兇手。
回過頭來,陳韶問徐光,“花二丫肚子裡也是大豐河裡的鵝卵石?”
“不止是她,”徐光上前撿起一塊鵝卵石,仔細說道,“元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殺害的孫明月肚子裡裝著的也是這樣的鵝卵石。”
陳韶吩咐丁立生:“你立刻帶人去搜查大豐河,範圍……就以抵達趙家村一個時辰的路途為限,有村搜村,無村就搜山。多費些功夫不要緊,一定要搜仔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