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定罪
陳韶這一夜睡得很不好,只要一閉眼,腦海裡就會反覆浮現青平鄉、三灣村及當南村發生暴亂的事。
她是法醫,按理說早已經見慣了生死,可看著汪杞、張安民及溫括三條年輕的性命,因著她早些時候的交代,就這麼沒了,心裡依舊絞痛難忍。
好不容易捱到五更,顧不得窗外凜冽的寒風,陳韶乾脆地掀被起來了。悄聲出屋,去到書房,將燈點好後,拿出那十一家的供狀翻看起來。
十一家謀害親屬的案件中,九家是謀害男方爹孃,兩家是謀害丈夫。按照大棠刑律二之謀殺祖父母、父母之凡謀殺祖父母、父母,及期親尊長、外祖父母、夫、夫子祖父母、父母,已行者,皆斬;已殺者,皆凌遲處死的條例,十一起案件,不管起因為何,積極協助完成犯罪行為的人,按例皆該凌遲處死;參與犯罪但沒有積極協助完成犯罪的,也就是從犯,按例應處刑杖一百,流放三千里。簡而言之,因十一起案件被收押的所有人,都難逃或凌遲,或杖責流放的罪名。
不過,具體哪些人該判凌遲,哪些人該判杖責流放,還得細審才知道。
將判決的結果,大致羅列出來後,陳韶又拿出了莊子暴亂案各方的供詞。暴亂案的主謀無疑是林掌櫃和祁掌櫃,兩人處於在逃狀態,暫且不管。冉元飛、鄧丁、周方屬於刑律二之謀殺人。按照輕重,冉元飛屬於積極協助完成犯罪行為,且還致至少兩人死亡,毫無疑問,應處絞刑;鄧丁、周方同樣積極參與了犯罪,雖目前並不知道兩人是否有致他人死亡,但不可否認的是,目前各村死亡的那些人,皆是因為他們參與犯罪的緣故,才落得這樣的下場,是以,兩人同樣要判處絞刑。而冉元飛、鄧丁、周方的家人,雖然沒有積極參與,但在知曉他們犯罪的前提下,並沒有實施阻止,且通過他們預謀殺人一事,或多或少都獲取了經濟補償,按例,同樣該處斬。
至於三個村子的村正,青平鄉、三灣村的村正屬於刑律二之鬥毆及故意殺人,因混亂當中,無法得知兩人致傷結果,暫按笞刑四十論罪;當南村的村正明知冉元飛打殺他人,在她已經嚴查此案的前提下,卻依舊瞞而不報,罪比主犯減一等,也就是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將初步判決結果記下來,陳韶擱下筆,輕輕揉一揉發疼的太陽穴後,想倒杯熱茶暖一暖身子。伸手去拿茶壺,卻拿了個空,抬頭間,才看到全書玉不知何時也來了書房。下意識看一眼外面,見天還黑著,才要問‘怎麼起這麼早’,全書玉一邊為她倒茶,一邊先一步道:“我再早,也早不過公子。”
陳韶忍不住笑了,接過茶,慢慢喝了半杯後,說道:“以前不理解你為何每日早早就起來,今日也起早一回,算是感同身受了。”
全書玉給自個也倒了杯茶,在她斜對面坐下來,“公子是在惋惜汪杞他們幾個吧?”
林掌櫃、祁掌櫃一時半刻很難找到,急也無用。兩樁大案的罪名也已經擬定好,剩下的只是慢慢排查,以確定他們各自的罪名。左右現在沒什麼事,陳韶擱下茶杯,隨口問道:“怎麼說?”
全書玉微微垂眸,掩去眼底的哀痛後,才又重新抬眼,“我與汪杞幾個並沒有打過交道,但與張儒沅、崔述幾個日日相處。說實話,他們幾個一開始……”
全書玉笑一笑後,才接著說道:“若非公子要栽培他們,我怕是堅持不到現在。看著他們從一開始十件事能錯八件事,到現在獨當一面、事事妥帖,不知不覺,也將他們慢慢當成了自己的弟弟一樣有了愛護與驕傲之意。汪杞他們幾個是他們的同窗,想必經歷也跟他們一樣,這麼年輕的幾條生命,卻以這樣的方式沒了……”
說到後來,話語不自覺地有了哽咽之意。
“是我的錯。”陳韶緩緩吐出一口濁氣後,制止住她辯駁的話,接著說道,“當初我讓他們無論發生任何事,都不得與百姓發生衝突,是基於沒有前朝太子黨的前提下。在發現了前朝太子黨後,我就應該警覺,前朝太子黨既想推翻新朝重建舊朝,又籌謀了上百年,佈局不可能僅僅是安排朱家、顧家等人為他們籌糧、囤錢,他們一定還準備了後招。可惜我一心沉浸在收攏民心的行為當中,根本沒有預想過背後所蟄伏的危機,這才導致了現在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