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0章 我跟你走
政府部門的主官,有一套和黨委書記不一樣的任命流程。
書記一職,一般都是由主管部門直接任免。
比如說縣委書記是省管幹部,則由省委組織部門直接任免。
市委書記的話,有的地方是省管幹部,有的地方屬於中管幹部,由相應的主管部門進行任免。
而政府方面的主官,理論上來說,是由同級人大會議選舉產生的。
像縣長,就是由縣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如果人大會處於休會期間,則由同級的人大常委會進行選舉。
但是,這只是一個流程!
縣長人選的決定權,在省委組織部!
而省委組織部的決定,又來自省委的幾個書記,以及省委常委會。
即便正常選舉產生的縣長人選,也要報請省委審批。
同理,省委決定的人選,最後也要經過縣級人大會的選舉,進行正式的任命。
在人大會召開、並通過之前,省委任命的人選,還只是代理縣長!
因此,嚴格來說,張俊調任臨溪市,擔任的是代理市長。
當然了,這只是一個流程!
只要張俊沒有犯原則性的大錯誤,臨溪市人大常委會,如果不能通過張俊的任命,那將是十分嚴重的事件!
省委任命的人選,下級人大會,基本上都會貫徹意圖,落實到位。
但凡事皆有例外!
置省委組織部意圖於不顧的,也大有人在!
還有一點,縣長必須是在副縣長中產生。
如果候選人不是副縣長,則會先任命其為副縣長,再代理縣長。
這個流程是一定要走的。
張俊現在就是常務副縣長,只不過是異地為官,提升到了縣級正職。
省委組織部下達任命以後,張俊這個臨溪市的代理市長,還要經過臨溪市人大會,或者人大常委會的選舉任命。
在這段時間裡,張俊必須和臨溪市的人大主任,還有市委書記搞好關係。
否則的話,如果真的落選,那他將成為一個笑柄!
這一步,也是一個官員成長所必須經歷的過程。
張俊別無選擇,只能接受組織給予的考驗。
他心存不解的是,之前一直聽到風聲,是要把縣長傅自強調走,現在怎麼反而把自己調走呢?
難道真的像聶榮光所言,自己表現得太好,被省委相中,要調到臨溪市去主持大局?
不僅張俊有這樣的疑問,縣委書記陳國良、縣長傅自強等人,也有同樣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