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他很危險(第2頁)
這座城市丟自行車再普遍不過,張俊和妻子這幾年丟了三輛自行車了。
一輛鳳凰牌的自行車,售價500塊錢,三輛就是1500元,想想也夠心痛的。
他以前也報過案,但最後都石沉大海,不了了之。
習慣以後,他也就不再想著報案,丟了就丟了,反正找不回來。
這一次他剛告訴孟衛東,不到兩個小時就找了回來,簡直是神速。
“鳳凰牌,藍白相間的女式自行車,前面帶了個菜籃,是吧?”孟衛東描述了自行車的外貌。
“是的,是這樣的。”張俊之前和他溝通過。
孟衛東說道:“張秘書,我已經派人把車子送到你們樓下,你讓夫人下來籤個字就可以了。”
張俊便讓劉玉婕下樓簽收。
劉玉婕不一會兒復又上樓,笑道:“這個孟衛東真是厲害!丟了的自行車還能找回來!比我那輛還要新呢!”
張俊不解的問道:“什麼?比你那輛還要新?那就不是你那輛?不是你的,你為什麼要簽收?”
張俊也沒有抱什麼希望,自行車丟了就丟了,還能找回來?
可能警官也就是這麼一說吧?
兩人互留了聯繫方式。
張俊這才知道,這個警官名叫孟衛東。
回到家裡,劉玉婕下廚房做飯,說道:“要不我們買輛車吧?”
張俊直接回答道:“我沒錢。一輛麵包車都要好幾萬塊呢!更別說小汽車了。”
“可以分期購買,我們分三年,先付個首付?”劉玉婕的想法越來越大膽了,先是想買電梯房,現在又要買小汽車。
他倆現在沒有孩子,以兩人的工資,在省城保證吃穿用度綽綽有餘,還能存點小錢,將來一旦有了孩子,開支驚人,哪裡還有餘錢買房買車?
張俊不想過那種負債累累的日子,更不想當房奴車奴。
兩人又因此發生分歧,吵了一架。
吃飯的時候,劉玉婕夾了些排骨放在他碗裡,說道:“跟你說件事,你先答應我,不要生氣。你能做便做,不能做便拉倒。”
張俊埋頭吃飯,說道:“什麼事?”
劉玉婕微一遲疑,還是說了出來:“周文斌想見馬省長,求你安排一下。”
張俊猛然抬頭看著她,眼睛裡似有火苗在竄,冷笑道:“你和他還有來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