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冰棍 作品

第802章 寧有種乎?

林馨覺得,自己既然已經和張俊結婚,那自己就算是張家的媳婦,當然要以男方家為主。

自古以來,我國婚姻當中,約定俗成的習慣,就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在京城和南方省兩地辦酒,林馨已然覺得,這是對張俊家的一種輕視。

如果張俊家是南方省的大佬人物,比如說是省委書記或者省長那種人家,那楊敏芝還敢說出這種話來嗎?還不得由女方的親人們,前往南方省參加婚禮?

林馨知道,張俊為了維護自己,肯定會同意父母提出來的一切要求,哪怕這些要求不合理,不公平,也不會反對。

可是林馨必須站出來,替自己的夫君說話。

張俊捏了捏妻子的手,溫聲說道:“沒事的。我覺得爸爸的意見很好。我們鄉下辦酒,全村的人都會來吃酒席,那人數可多了!沒必要請他們大老遠的跑到京城來。我把我娘,還有我弟妹他們請過來就行了。”

林馨毅然決然的說道:“那我們就在梅山縣辦酒席,我們從京城去梅山縣。我是嫁到梅山縣,我是梅山縣張家的兒媳婦。我為什麼要在京城辦酒?”

楊敏芝蹙著眉頭,對女兒的叛逆無可奈何,說道:“丫頭,我們的親戚朋友都在京城,少說也有幾十桌人,總不能全部跑到那山溝溝裡去辦酒席吧?去了以後,他家也住不下啊!”

林馨還想據理力爭,被張俊攔住了。

張俊笑道:“丫頭,婚禮的習俗,本就是女方家要辦一次,男方家再辦一次。在我們鄉下,女方家是早上吃飯,男方家是中午吃飯。女方家辦酒席的時候,男方家只來幾個接親的人就行了。這並非爸媽有意輕視我們農村人,而是習俗如此。咱媽說得對,真要去幾十桌人,那我們山溝溝裡還真的安排不過來。”

林馨見他如此說了,這才作罷。

楊敏芝暗自搖頭,她算是看透了,女兒外向,此話誠不我欺!

大家又商量擺酒的日子。

楊敏芝想了想,說道:“丫頭已經懷孕,肚子再大一些,只怕連婚紗也穿不進去了。時間若是太趕了,也來不及準備。嗯,婚禮就定在十一國慶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