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冰棍 作品

第570章 兩難境地

張俊心裡打鼓,臨紡廠被燒了以後,那片地空了出來,暫時沒有做其他用途。

關於臨紡廠的改制,韓松給張俊的建議,是先破後立。

現在法院已經宣判臨紡廠破產,原來的工人,大多數進行了一次性躉交,不符合一次性躉交政策的,則解除合同,發放補償金。

企業改革進入了攻堅階段,臨紡廠的工人,早就想到了工廠會是這個結局,默然接受,沒有人鬧事。

張俊正在思考,怎麼樣重建臨紡廠,最重要的問題,就是要找到有市場銷路的好產品。

至於臨紡廠那片土地怎麼利用,張俊還沒有想過。

臨紡廠就算重建,大概率也不會再建在原來的土地上。

以前的城市佈局,基本上沒有什麼規劃,很多工廠,都是在城市中心地帶。

隨著現代化建設的推進,中心城區的工廠,都逐步搬遷到了城市周邊的工業園區。

因此,臨紡廠那片地,租給馬偉豪和趙靜他們開發,也不失為一個明智之舉,既賣給馬紅旗一個人情,又結交了馬、趙二人,拿到了投資,還開發了城中心的土地。

一念及此,張俊微微笑道:“那塊地皮,我們本來是打算建科技館的,如果是別人來要,那肯定不行。不過馬公子開了金口,我想辦法把地皮租給你們。”

趙靜忽然說道:“不是租,而是買。”

張俊訝異的問道:“你們打算買下來那塊地?”

趙靜身子微微前傾,在茶几上的菸灰缸裡優雅的彈了彈菸灰,道:“對,我們要買下來。張俊,租或者買,不都是一樣的嗎?”

張俊不由得沉吟,租和賣,當然不一樣!

租約可以三年一簽,五年一簽,隨時可以收回來。

一旦賣出去,使用權少說也有四十年以上。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馬偉豪他們拿下土地,是要進行商業開發,那就是40年的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