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夜絃歌 作品

第一百九十章 赫卡忒:逆徒,終於還是對我下手了!(4.1k)

    自從洛恩提出了聯合編纂成文法的建議後,忒彌斯一連數日都有些恍恍惚惚,甚至連原本關門送客的打算都拋在了腦後。
 

    而在島上逗留的這段時間,洛恩也識趣地沒有舊事重提,只是以下棋為由,每天邀請這位心緒重重的正義女神殺兩盤,以作消遣。
 

    當然,下棋只是手段。
 

    他真正的目的是藉著每天和忒彌斯獨處的機會,以求教者的姿態,向這位正義女神詢問些司法相關的問題,順帶拋出一些疑難案例,以共同探討和思考的方式,進而引出希臘未來的自然法學觀念。
 

    比如,由梭倫改革中“制訂法律,無貴無賤,一視同仁,直道而行,人人各得其所”的闡述,提出“法律成文”和“司法平等”;
 

    由柏拉圖“哲學家王”的“賢人政治”,轉向“專業法律人才的培養”和“全民情緒化公投”的優劣探討;
 

    由亞里士多德“法治”優於“人治”的看法,解讀具體的法治優越性何在……
 

    為了能成功勾引起忒彌斯的興趣,洛恩可謂下足了功夫,幾乎把自己腦袋裡那些有關古希臘法律層面的知識悉數挖掘了出來。
 

    而這種投其所好,效果也是立竿見影。
 

    每天幾乎不等洛恩主動開口,這位正義女神便會主動坐在棋盤前,等待著“殺兩盤”的消遣。
 

    眼見忒彌斯已經開始真香,洛恩也順勢趁熱打鐵,在日常的下棋閒談中,援引相關的疑難案例,配合這位正義女神進行法庭模擬,以案例法的方式,進行發條和量刑的推導。
 

    基本上,場面經常是洛恩拋出一半和疑問,忒彌斯完成另一半和並補上漏洞。
 

    不過,考慮事實因素,所選的法條雛形自然不會太超前。
 

    雅典的《德拉古法典》、古羅馬的《十二銅表法》、古巴比倫的《漢謨拉比法典》……等等這些歷史上早期的成文法,都在洛恩的引導下,成了兩人探討的議題。
 

    於是乎,阿斯特萊雅、忒提斯、赫卡忒三位女神經常看到洛恩和忒彌斯一邊有一搭沒一搭地下棋,一邊互為控方和辯方,在唇槍舌劍中,進行激烈的法律爭論。
 

    忒彌斯勝在天賦和敏銳,但洛恩也有超越時代的認知,
 

    而且他在古代法律上也並非小白,既有克里特島書記官的任職經驗,也在米諾斯王臥床期間,處理過不少的疑難案件。
 

    因此,雙方的過招可謂你來我往,精彩紛呈。
 

    而每當日常的“殺兩盤”之後,忒彌斯的桌前往往就會多出幾十張寫滿字跡的羊皮卷。
 

    不用想,洛恩也知道那多半是這位正義女神偷偷留下的審案和法條心得。
 

    日子一天天過去,這兩位倒是每天趁興而來,盡興而歸,過得相當充實。
 

    但另外的三位女神反倒覺得自己有些多餘,只能彼此報團取暖,時常聚在一起閒談,間接培養了不錯的關係。
 

    ~~
 

    棋盤上,隨著黑方的國王被推倒,一局終了。
 

    忒彌斯看著手中的黑色王棋和黑白分明的棋盤,不由有感而發。
 

    “如果世界上的事,都像下棋這樣簡單分明,有條可循,有規可守,或許就沒那麼多爭端了。”
 

    “前提是,需要找到能夠給世界制定規則的人。”
 

    洛恩將倒下的王后扶起,意味深長地看向了對面。
 

    那位正義女神沉默良久,緩緩開口。
 

    “就算制定了規則,如果有人不願意遵守呢?”
 

    洛恩不假思索地回答:“那就想辦法把干擾項排除,儘可能地做到公平。”
 

    忒彌斯認真看向眼前的年輕神靈,幽幽詢問:“如果這個干擾項是諸神呢?”
 

    “諸神的歸諸神,人類的歸人類。”洛恩的回答依舊乾脆,表面恭維地解釋,“既然是為人類制定的法律,理應適用於人類的群體,諸神高居於天,怎麼能被俗世的規矩束縛?不如安享獻祭與榮耀,讓這份秩序歸於大地。”
 

    忒彌斯聞言,微微挑起眉梢。
 

    不知道為什麼,她總覺著眼前的這小傢伙話裡有話,似乎在打著什麼不為人知的壞主意。
 

    然而,不等這位正義女神認真思索,對面的洛恩便已經微笑起身,深深鞠了一躬。
 

    “忒彌斯殿下,和您近日來的探討讓我獲益匪淺,在法律上的學習上很榮幸有您這位良師引路。但歡聚終有時,如今我的夥伴的傷勢已經痊癒,不便繼續叨擾,也該正式向您辭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