霖狐 作品
第574章 沒臉,判定,大逼兜(第2頁)
您看前前後後也就只有這三次了。
其他的時候,我可沒有出去隨便撈魚打獵,這樣的事情真的算割尾巴嗎?”
說實話,這種事情也算是個人能力了。
如果不是因為現在的時局如此,確實有過這樣的規定,山上的東西也都是集體財產,隨便自己去謀劃的話,就算是割尾巴,這種事情其實還看個人水平的。
其實這種事情,大家也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各個地方的規定也不一樣,像是他們這邊是公社那邊就有規定,像是野雞野兔這種小型的獵物,還有河裡面的這種魚,大家有本事自己弄到手的都是屬於自己的,不用上交。
這就好像是每家能夠養兩隻母雞,包括這兩隻母雞每天下的蛋都是屬於個人的財產,不用上交公家的。
但類似於野豬這樣的大型獵物,卻需要上交。
秦晚晚前後幾次並沒有涉及到大型的獵物,不過就是野雞野兔還有一點魚。
何況前後幾次,也都是分給了連隊的這些士兵們,都分享到了一部分,真的不用上綱上線的。
這個官司就算是打到了旅長,還有上面的軍,區領,導那邊去,都是秦晚晚有理。
再加上秦晚晚之前所提到的講述過的這件事情的始末。
周柯這個人嘴巴是真的很賤,人家撈一點魚,打了一點兔子和野雞,都是人家自己的實力,關你什麼事情?
還需要在這邊上綱上線的,說人家割尾巴,更不要說其中還有她侄子偷了人家的東西。
這件事情可是有實際證據的,當時李嫂子借給秦晚晚的那個揹簍,上面就有李連長一家的印記,這個事情如果真的要去追究的話,那周虎頭可是要被送到少管所去了。
牛犇團長看了一眼周連長一家,臉色一沉,周連長就知道了,恐怕這也是自己升職的希望又沒有了。
他有些憤恨的盯了一眼秦晚晚和方曉東,都是這兩個人非得鬧這麼大。
當然自家的人也有錯誤,可他覺得以往那些人為什麼都能夠承受這種事情,還願意給他們家一些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