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調解一二(第2頁)
段平都沒好意思吭聲,首先這是你和人家馬存仁的事,與侯爺馬岐山毫無關係,其次你這世子只是個頭銜,不是爵位,屬於名譽頭銜,嚴格來說也是小老百姓。
想了想,段平勸說:“依小人淺見,此事不過是牽扯到一處鋪子罷了,應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嵐山侯並非善男信女,倘若鬧大了,怕是…”
“呵。”齊燁哼了一聲:“本官絕對不會向正義低…不是,本官絕對不會向邪惡勢力低頭的,不怕。”
段平有苦難言,這事說白了就是私事,怕就怕到時候嵐山侯記恨到京兆府身上。
“大人,其實說來說去不過是意氣之爭一口氣罷…”
“什麼意氣之爭,錢,錢懂嗎。”
齊燁還真不是為了什麼顏面、意氣,單純就是為了錢。
魯先生曾經說過,有錢人放的屁都是道理,窮人說的道理都是放屁,沒有錢,寸步難行。
一咬牙,段平決定直言不諱:“可若是因此事嵐山侯府記恨京兆府該如何是好?”
“這話讓你說的。”齊燁都樂了:“我本來就是京兆府的官員,不仗著這身官袍我找他麻煩幹嘛,記恨京兆府就對了,要不然我當什麼官。”
面對齊燁如此赤裸的“坦白”,段平徹底傻眼了,不當個好人你好歹當個人吧,知道你不幹人事,誰知你是連個擬人的事都不幹,和人沾邊的事你算是一件不幹啊。
就在此時,門口來了一個衙役:“大人,嵐山侯府來了人。”
齊燁站起身,大手一揮:“肘!”
整了整官袍,緊了緊官帶,邁著螃蟹步,齊燁大步而出。
來的正是馬存仁,帶著一個管家四個家丁,坐著馬車來的,正站在公堂門外。
衙役去叫人的時候沒敢多說,就說有人狀告馬存仁,京兆府按例“請人”。
馬存仁剛睡醒,沒當回事,也懶得多想。
畢竟他和齊燁算是差不多的貨色,平日飛鷹走馬惹了不少禍,還當是與以往那般被哪個頭鐵的小老百姓給告了。
本來這小子是不想來的,尋思隨意尋個府中管事過來賠倆錢就好,大管家王琦比較謹慎,想著要是普通百姓的話不敢敲擊鳴冤鼓,還是親自過來看看的要好。
管家王琦五十有二,侯府中大大小小的事務都歸他管,又矮又胖,三寸鼠須面色蠟黃。
馬存仁二十有五,高高瘦瘦和個麻桿似的,面色有些發暗,一看就知是被酒色掏空了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