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碩莫薯 作品

第16章 明牌(第2頁)

“這樣啊。”

齊燁撓了撓後腦勺,嘴上沒說什麼,心裡則是有些狐疑,這明顯就是個得罪人的活。

不過現在能有個官身並暫且保住世子的身份已經是萬幸了,哪有討價還價的餘地,當然了,他也不排斥幹這個活。

除此之外,他也知道觀政郎是沒有研判審案之權的,沒有開口主動去問。

門口衙役彎腰走了進來:“大人,太子少師府季元思季公子至衙外,口稱苦主,說是因昨夜毆鬥之事前來告官。”

“還未派人喚來,他反倒是送上門來了。”

張瑞山對齊燁說道:“去吧,前往公堂審理,好叫京中紈絝知曉知曉我京兆府的威嚴。”

“沒問題。”

齊燁起身施了一禮,緊了緊腰間官帶出了正堂。

任何一個衙署都沒有太多的秘密可言,剛剛發生的事已是傳遍了整個京兆府。

衙役、文吏以及剛剛來上差的官員們,見了齊燁無不施禮,不是因世子身份,而是因其“世伯”張瑞山的關係。

齊燁樂呵呵的回著禮,面帶恰到好處的笑容,一邊走一邊詢問著衙役審案“流程”。

公堂為審案之處,並非府尹專屬,司律令、刑罰等主事皆可升堂。

升堂後衙役分站兩側,一側八人,手持水火棍,並不像影視劇演的那樣叮咣一頓敲,沒什麼前戲,直入主題就好。

升堂後除了主審的主事外,還要有“陪審”至少二人。

其中一人為刑房文吏,升堂後高聲講解律意。

大致就是告知擁有權力和相關律法,按照需要可能要講兩次,如果是百姓的話,還要用大白話詳細說一遍,之後負責招詞、起草判詞等文書工作。

另一名陪審則是督典,不屬京兆府管轄,由刑部任命,責任有二,一為監督案情公正研判並記錄,二則若判決後案犯需交由刑部的話,由其負責帶走進行交接。

齊燁到了公堂後,衙役已經站於兩側。

刑部督典沒來,也不知是沒人通知還是其他原因,刑房書吏倒是在,名為段平,相貌尋常,拿著個竹簡站在公案右側面露討好的笑容,遞上了一頂遮顏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