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5章 狂行(一)(第3頁)
刑部有很多捕快,畢竟是幹這個的。
京兆府只有三名捕快,滿員三名,實際上只有一名。
要說京兆府的衙役,官員瞧不上,百姓瞧不起。
捕快也屬於是衙役的一種,官員雖然瞧不起,百姓倒是頗為敬重。
只要是捕快出現了,那必然是抓人的,而且抓的大多是有身份的人,反正不是百姓。
同樣是抓人,抓有身份的人,京兆府不會讓捕快去,而是讓衙役或是文吏,也不叫“抓”,叫“請”,請人家回去協助調查。
換了百姓,還請,上去一個逼兜子,老實點,少廢話,捆起來!
因此京兆府眾多衙役之中,只有捕快一人的身份是保密的。
當然這個保密有點多此一舉,和鳴冤鼓的性質同理,如同匿名意見箱上的監控器。
“案犯郭子華,欺辱民女張順花、商賈趙魁七人,此為罪一。”
左手一抖令文,捕快右手收起腰間長刀:“無馬照夜中駕馬,此為罪二,二罪鐵證如山,罪三,妄論天家之事,多次辱罵幽王府世子殿下,此為大不敬,罪四,及宮中親軍所定,為宣秘行,我衙不知詳情,歸了案,你可自行詢問。”
說到這,捕快收起令文,一眼就望向了大驚失色的郭子華。
“你是讀書人,明律令,曉禁律,愛惜顏面就莫要聒噪,與某回府衙,若要計較一二,莫怪某辱你那著身儒袍。”
“放肆!”
郭子華吼道:“我是國子監監生,即應國朝擇才科考,你敢抓我!”
“奉的是京兆府少尹之名!”
滿堂譁然,對這“少尹”二字,極為陌生。
眼看著衙役衝了過去,郭子華連連後退:“京兆府何時出了個少尹!”
“少廢話,拿下。”
不怪郭子華懵逼,不是不知道少尹是什麼意思,而是不知道京兆府怎麼又有了少尹。
少尹,京兆府二把手,京兆府府尹之下,類似於尚書之下的侍郎。
前朝倒是有少尹,只不過是個傻缺保皇派,老六入京後,阿卓親眼見到這位少尹大人背後中了三箭自殺而亡,之後少尹這個官職就一直空缺著。
少尹是正四品的,看似品級高,和府尹一樣,是個沒什麼權利的樣子貨,因此沒人願意擔任,加上老六有意讓這個官職空著,開朝十來年,都以為吏部要廢了這個官職。
以為廢,實際沒廢。
沒廢,就可能有。
所以京兆府今日有了個少尹,聖旨在京兆府衙署內宣讀的。
程序肯定是正軌的,就是人不太正軌,聖旨也不太正軌。
宣讀聖旨的,不是太監,是個大光頭,那幾個逼字唸的也磕磕巴巴的。
聖旨也不太正規,皺皺巴巴,和重複利用的廁紙似的。
“張貼公告,貼於南北二市!”
捕快這話說了口後,郭子華身子一軟,癱倒在地。
他,完了!
“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