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三十娘 作品

第80章、金花貢銀,誰不稱妙?(第2頁)

拿金花銀舉例。

財計大事,莫過於祿餉。大明財政收入,首先可以大體劃分為兩個大方向:一個是給皇室宗族的歲供,一個是其他。

皇帝為了自己的生活,紫禁城裡的主僕都靠皇帝養著;為了坐穩江山,要給在京的文武群臣發俸祿,要時不時賞賜,要負擔那些只對皇帝負責的部門的開支。

都城還在南京時,啥都是朱元璋的,那個時候戶部還沒有太倉庫,他儘可支配。

朱棣遷都北京後,財稅重心卻在南方,那麼就要運大量錢糧物資到北京了。

皇帝、妃嬪、皇子在北京,大多數勳戚在北京,還有那麼多的京官、京營。

他們的消耗是個巨大數字。

整個大明,田賦約在兩千七百萬石上下。這其中,約四成要留在地方,剩餘六成則需解運。

這六成之中,又有四成徵收自北方,基本要用作九邊軍糧;剩下六成約一千萬石,百餘萬石留南京,剩餘本該悉數解運到北京。

但一條漕河,一年運力大抵也就運四百多萬石糧入北京。

而糧食從南面運到北面,一路上解送、損耗也是個巨大數字。

正統初年,朱祁鎮還年幼,官員們想了個法子:運力不夠,而漕河運糧主要便是為了皇帝歲供和京官、勳戚、京營俸糧,順帶供應都城百姓。

京城其實每年也吃不完八百萬多萬石糧食,糧食放著便壞。

不如這樣:把該解運至北京的四百萬石糧食,四石糧食折銀一兩,計有百萬兩,直接運銀子到京城。這部分銀子,全給皇帝,那麼還可以再運糧四百萬石抵京。

既滿足了京城的糧食所需,又完成了田賦收入該有千萬石解送至兩京的任務。

沒什麼大問題,年幼的朱祁鎮和當時的張太后也不懂太多,開心地接受了。

至此,大明帝國定額的田賦裡,差不多有百分之十五的份額永久地固定了下來,折銀百萬兩解送京城入內帑,是為金花銀。

朱常洛平靜地說道:“歲供折銀,與民來說自然是避免加收耗米、徵發解運徭役的善政。但是,金花銀由單都發給了哪些府?”

所謂由單,便是朝廷劃分好這部分折算成金花銀的稅糧份額給各省,各省再對自己分到的份額進行切割,派發到府州。

皇帝說出此話,眾臣都沉默不語。

如果說是為了避免損耗,這一百萬兩金花銀,自然該劃分給運送損耗最大的偏遠地區才是。

但實情呢?反倒是分佈於運河或者長江等船運最為便利的的南直隸、江西、湖廣、浙江、山東、河南等地。

更具體一點就會發現,還往往是各地相對富的府。

再發散一點還會發現,這麼多年來份額的分配還往往與這些地方的科舉成績如何有正相關的趨勢。

“下面就不需要朕言明瞭吧?”朱常洛看著他們,“雖已折成金花銀,但由單所派府州,解運加耗一樣在收。”

運糧食有加耗,運銀就沒有加耗了?要換成銀子,要重新融成符合規格的金花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