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雨竹 作品

第567章(第3頁)

 

李文英:“可見你給了他底氣,讓他速戰速決。”

 

潘筠摸著下巴沉思起來:“他不會是突然反應過來我是我爹的女兒,所以就決定倚仗我吧”

 

李文英點頭:“畢竟你爹名聲在外,而你,一定程度上也算名聲在外,大家相信你們父女的人品。”

 

潘筠坐著沒吭聲,她總覺得哪兒不太對勁,卻一時想不起來。

 

李文英也不打攪她,抱著胳膊靠在一旁,扭頭看著門外燦爛的陽光。

 

李老爺悄悄地挪過去,小聲問:“李道長,我聽剛才幾位的意思,潘道長和楊公不是仇敵”

 

李文英瞥了他一眼後道:“不是,楊公為王振求情是為了救薛大人和潘大人。”

 

“啊”李老爺一臉懵:“可王振和薛大人潘大人不是仇敵嗎”

 

潘筠終於知道哪兒不對了,一頭黑線:“楊稷犯事的證據是不是縣令給的”

 

李老爺點頭:“是啊,當時京城的御史們來吉安,縣令可是冒險把蒐集到的證據交給御史,楊稷被押送京城時,舉城歡慶,城中百姓給縣令送了萬民傘,他才沒有被楊稷案牽連,只是被訓誡就繼續留下做縣令了。”

 

潘筠:“他是不是還上書彈劾楊公,說楊稷這麼囂張都是楊公縱容的”

 

李老爺聲音立刻低了八度,小聲道:“這個就不知了,我又不是官,只是普通百姓,這些官場上的事如何得知”

 

潘筠哼哼兩聲,扭頭和李文英道:“看來這位鄔縣令才是我的仇敵。”

 

李文英:“那我們現在走,不幫他了”

 

“那不行,”潘筠面無表情道:“一碼歸一碼,我對事不對人。”

 

想了想,她搖頭嘆息一聲:“算了,我就不找他算賬了,政鬥嘛,這玩意髒的很,怎麼可能幹淨好在他在這件事上還算做個人,哦,不,是做個官,所以就這樣吧。”

 

潘筠在縣衙裡等著縣令把人抓回來。

 

縣令當然不可能帶著人直接衝上門去抓人,這其中還有好幾個官職在他之上的官呢。

 

哦,那位右參議是他頂頭上司的上司的上司,他能衝進吉安府抓人嗎

 

所以縣令做了佈置,對於沒有官職的士紳,他讓縣尉去“請”人,其他人,他則是親自寫帖子,讓人分開去送,全都約在縣衙後門不遠處的一家酒樓裡見面。

 

把時間岔開了而已。

 

只要人來了,立刻拿下,麻袋一套,敲暈後直接從後門拖進縣衙……

 

每個人直接相差兩刻鐘。

 

以縣令對他們的瞭解,他們只會來遲,不會來早,所以這個時間差絕對夠用。

 

不過,他覺得他們今天應該不會遲到太多,因為,他在信裡暗示了屍坑的事,並表示自己拿到了一些證據。

 

這些證據似乎不利於大人,所以,大人,來談一談嗎

 

最先來是布政司的一位經歷,這位經歷是縣令的頂頭上司,六品。

 

每次縣令去布政司求見他都要跟個孫子似的聽訓。

 

這一次,他卻坐在椅子上一動不動,見經歷大人進來,手上還握著一杯茶,只是笑了笑:“大人來了,快請坐。”

 

經歷見狀,臉色微沉,卻很快收斂神色,只當不知:“鄔縣令怎麼這時候請本官見面”

 

“我以為大人已經知道了。”鄔縣令似笑非笑的捧起茶來喝了一口,“不然,大人怎會同意來這酒樓見我”

 

不知道消息的上司,收到他的帖子,只會把他大罵一頓,然後派人來訓斥他,可不會親自來見他。

 

經歷眉眼一沉,走上前來,直接問道:“我今日上衙後聽說城郊發生了命案”

 

“是,還是陳年舊案,”縣令目光突然凌厲起來,直視經歷:“李老爺發現了一個屍坑,我們在那屍坑裡挖出來好多東西,經歷大人猜一猜,都有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