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雨竹 作品
第460章 案宗(第2頁)
薛韶面色淡然,並不因為做了兩日的無用功而憤怒,見楊溥看來,就開口問道:“大人確認這些是案宗口供,只是被棄用了”
大理寺官員:“是。”
薛韶面色一肅,立即轉身與楊溥行禮道:“楊閣老,下官請徹查大理寺官員瀆職之罪,凡刑獄案件,相關人等的口供都需標明時間,不論是否翻供,皆不得棄用,大理寺官員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大理寺官員:……
死嘴,說快了。
大理寺的問題不小,都察院的問題更大,因為重查舊案,遠在外地的王文拼了命的趕回京城。
但他再快,從江南迴到京城依舊需要一段時間,薛韶在查過南鎮撫司和都察院的檔案後,終於找到機會把自己手上的證據交了出來。
岳氏和賀氏殺夫案的案卷七零八落,大理寺有一些,南鎮撫司有一些,都察院又有一些。
有了這些東西打底,薛韶將自己手上的案宗交出來便可分辨出真偽了。
他捧起案卷和皇帝彙報道:“當年我叔父預感到兩樁案子還會有波折,故將案宗抄錄一份,按上官印,寄往南京大理寺,以薛二郎之名收件。”“信件輾轉寄往河東,叔父收到件後從未拆開,請陛下審閱。”
朱祁鎮抬眼,曹吉祥立即上前將一沓密封的案宗奉給皇帝。
朱祁鎮看了眼大袋子上密封的臘和上面數不盡的印戳,沉默不語,只是抬了抬手。
曹吉祥立刻就把大袋子拿給楊溥等人看。
幾個官員仔細檢查過後道:“戳印未曾破壞,的確是原件。”
大明律規定,未曾打開過,通過官方驛站傳遞的郵件是可以作為呈堂證供的。
薛韶一開始不拿出來,是想看三司裡的案宗都有些什麼東西。
若用不到他手上這份,只憑三司裡的案宗就能翻案,那是最好不過。
畢竟,即便有大明律規定,戳印也無損,但這案宗畢竟在外三年,質疑聲一定不少。
薛韶想的不錯,看到他拿出來的案宗,馬順第一個反對,徐睎和陳官等人亦質疑案宗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