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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包吃包住,夜夜笙歌挺煩的(第2頁)

我說你這待遇我很滿意,薪水每月1000包住不包吃,想在她這吃飯也可以,得扣300塊的伙食費。

比我在寧波市找那份工作待遇還好,沒啥好說的我就答應了。

當天上崗試營業,老闆娘對我的銷售業績和技巧很滿意,當天中午我就去把行李包裹拿到她這,跟她在二樓一起住。

至此,我的事情總算安定下來,就打電話告訴鄧開我找到工作了,還例行客氣的告訴他沒事過來玩。

實際我就是一句客氣話,打內心我一直都不信他會看上我,把它當個萍水相逢的朋友處著,說不定哪天他一走就失聯了。

鄧開他失蹤的那天,也是我夢醒恢復自由的時間,潛意識的我一直盼著這一天。

畢竟他不是本地人,也不是跟我一樣是來打工的,他的行蹤不穩定性很大,我已做好不定哪天,就聯繫不到他的思想準備。

聽說我找到工作了他很高興,並承諾當天晚上過來找我慶祝慶祝,可我當天晚上卻被老闆娘拉去了舞廳。

話說我這老闆娘是江西人,離異多年獨自出來闖蕩,一個女人把孩子放孃家,背井離鄉出來掙錢,養活母子倆也挺不容易的!

最初可能也嚐盡了打工的不易吧,後來乾脆拿出多年積蓄開了這家服裝店,自給自足不靠任何人養活。

她說自己一個人很寂寞,很多時候晚上沒地去,就去舞廳聽歌看人家跳舞排解寂寞,好像也是無可厚非的是吧?

還說今後有我陪她就好了,她說她會把我當親妹妹看待,白天兩個人一起看店賣衣服,晚上沒事可以來舞廳排解寂寞。

他說在這裡還可以認識很多人,拓寬視野見識多結交一些朋友,我說我不會唱歌跳舞也不喜歡去舞廳,可她硬要拉著我走。

後來我考慮她可能是不放心我獨自在她店裡,萬一我不安好心卷著他的錢款貨物走了怎麼辦?

像我倆這情況,她會有這後顧之憂我不奇怪,畢竟是自己的財產安全更重要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