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7章 產業基金


 
當《國營工業企業條例(草案)》起草小組精心起草的 72 條條例被呈送到各位領導面前審閱時,一場激烈的討論就此展開。

其中,來自化學工業部的一位德高望重的領導在仔細閱讀完草案後,若有所思地提出了自己的見解:“就拿化肥工業這類企業來說吧,它們實在不太適合依照草案裡所規定的那樣預留研發資金。”

“畢竟,這些化肥廠自身的技術實力相對薄弱,要想讓它們獨立去對新設備和新技術開展研發工作,簡直就是天方夜譚啊!他們採用的技術和設備都是由研究院提供的。”

這位領導頓了頓,接著說道:“我認為應當把原本預留給化肥廠的那部分研發資金,轉移交付給專門從事技術研究的研究院。如此一來,就能保證研究院擁有充足且穩定的經費支持,可以源源不斷地投入到新技術與新設備的研發當中去。”

面對這一突如其來的狀況,《國營工業企業條例(草案)》起草小組不敢有絲毫怠慢,立刻馬不停蹄地將全體成員緊急召集起來。大家圍坐在一起,神情嚴肅而專注,開始針對領導所指出的這個關鍵問題展開深入的探討。

會議室裡瀰漫著緊張的氣氛,每個人都深知此次討論對於整個條例草案的重要性,紛紛踴躍發言,各抒己見……

何雨柱作為研發資金的提出者,他從容地站起身來,清了清嗓子後,率先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只見他面帶微笑,目光堅定地說道:“此次事件的責任在於我,是我沒有充分考慮到領導所提出的這一關鍵問題。”

“在此,我想提出一項建議,那就是針對諸如化肥廠這類特定的行業,咱們完全有必要設立一個專門的產業基金。具體而言,化肥廠應當按照一定比例從計提的研發資金當中抽出一部分,上繳至該產業基金。”

稍作停頓,他繼續闡述著自己的觀點,語氣越發沉穩有力:“而企業自身留存下來的研發資金,則可被靈活運用在本企業內部對於設備的改造以及升級工作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