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專輯最後的歌曲(第2頁)
不過,他也下定決心,絕不多問,只要許參不同意,立馬打發人走。
許參知道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後,把人請了進來。
“李總,我們就開門見山的說了,這首歌可以授權給你們作為產品宣傳曲目!”
李明一聽,頓時就興奮了:“此話當真,那真是太好了,放心,費用方面我們絕對會拿出誠意來的!”
許參不緊不慢地說道:“李總,關於費用問題,我覺得我們可以換一種方式!”
“什麼方式?”李明狐疑地問道。
“這首歌的主唱是我們公司的,你們的這款產品,可以請我們公司的人代言,另外,歌曲的授權費用,以你們產品的銷量百分比來折現!”
李明一聽,頓時有點懵,公司還沒有采用過這樣的結算方式。
不僅他們公司沒有,就連整個藍星也沒有這樣的合作模式。
“許總,這事我做不了主,要先和公司彙報下,等有了結果,我馬上通知您!”
……
許參也不著急,至於這首《香水百合》授權的事情,他還是比較願意的。
這首歌,並不像《隱形的翅膀》那樣,屬於勵志的歌曲,並不適合拿來做品牌宣傳,更不適合用於衛生巾產品的主題曲。
而《香水百合》這首歌,在地球上本來就是olay內地及香港的代言廣告歌曲。
許參感慨道:“放在這上面,也算是物盡其用了!”
很快,香水百合的廠家就回了信息。
有許參的授權,接下來就是專人對接的事情了。
經過雙方的你來我往,友好協商,最終達成了一致。
陸小蕊以香水百合代言人的身份,簽約了為期兩年的代言合同,每年的代言費用為240萬。
同時,關於歌曲使用權的計費方式也定了下來:每當售出一款香水百合的產品時,華彩公司將收取銷售額的3%作為版權費。
許參對這個結果還是很滿意的。
許參估計,不出特殊情況,陸小蕊應該會晉級歌后了。
到時候,這款產品在陸小蕊的加持下,也必將水漲船高。
而3%的銷售額,絕對比單授權歌曲要賺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