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5 章 第一把火——翻案(第3頁)
陸凡補充道:“贓款贓物作為穩定的物證,其必然會有痕跡或記錄。孫鈺,不要管那些細枝末節,只要有助於辦案,你可以放手為之,能用的手段可以全部往上‘招呼’,出了任何問題由我承擔!
一是核查這26人家庭合法收入與現有財產的差距;二是關注特定時間節點是否存在異常收入;三是使用搜查措施,對這26人可能隱匿贓款贓物的住所或其他有關地點等進行搜查,重點在於收集證據,查獲相關物品。
等掌握了一定的證據後,直接對他們採取措施,將案件辦成經得起檢驗的鐵案!”
孫鈺堅定的點著頭,回道:“請書記放心,我知道該怎麼做了!”
下午,杜文龍和林長平來彙報省紀委內部整頓專項行動方案。
聽完彙報後,陸凡指示道:“紀檢幹部手中有一定的權力,在社會上受關注程度高,有很多雙眼睛盯著我們。紀檢監察機關不是天然的‘保險箱’,紀檢監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然‘免疫力’,打鐵還需自身硬,解決“燈下黑”問題至關重要、刻不容緩!
我建議,從8月1日正式啟動專項行動,堅持刀刃向內,以‘壯士斷腕’的勇氣把紀檢隊伍中的‘害群之馬’清理出去,清理門戶、自我淨化,體現反腐部門不護短、不手軟。我們要以零容忍的鮮明態度和實際行動警示全省各級紀檢監察干部,正風肅紀反腐決沒有對紀檢監察干部網開一面、高抬貴手一說,任何人都不能心存僥倖!”
杜文龍回道:“請書記放心,我們一定會拋開面子、揭短亮醜,把這次專項行動搞出聲勢、搞出成效,從而達到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目的,努力建設一支政治素質高、忠誠乾淨擔當、專業化能力強、敢於善於鬥爭的紀檢監察鐵軍,推動全省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7月26日上午10點,孫鈺經過兩天的“勘察”,帶著幾名紀檢幹部“摸”到省監獄管理局局長住處,讓專業開鎖工打開了防盜門。
不頭疼如何“貪”錢,只頭疼如何藏錢!腐敗分子絞盡腦汁,或投資藝術品、房地產、股市。
規避風險,藏家裡是多數貪官的選擇,方式也在持續創新——藏魚塘、藏煤氣罐、藏廁所、藏枕頭裡……
將錢藏在家中相對簡單,也較為“保險”——畢竟,小偷入室、廁所泡水等導致贓款被曝光的概率要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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