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吃薯片 作品
第166章 跟我住
“你怎麼知道的?”
汪曾祺一陣意外,“我這篇,寫出來可還不到一個月、半個月。”
江弦心說他不光知道,他還知道叫啥名,他還看過好幾遍。
“隨便詐你一詐,誰知道你還真有一篇。”他隨便扯個理由,“寫了多少字,讓我拜讀拜讀。”
汪曾祺擱下碗筷,從床底下取出一冊薄薄的信紙。
“就寫了一萬來字。”
“我看看。”
江弦擦乾淨手,接過這份手稿。
還得把這稿子橫過來看,因為汪曾祺是豎著寫的,是按照古漢語的習慣,從右向左書寫。
這份手稿的硬筆書法寫的也不好看,字寫的又圓又斜,倒不是書寫水平不夠,而是因為這種寫法很省力。
在書法規律中,寫圓鼓鼓的字有利於行書提速,相比於大方塊,圓滑的字少了運筆的翻折,字體偏斜則是寫字時順著肘去寫。
江弦現在也在嘗試用這種技巧,這麼寫字握筆、行筆都很輕快,哪怕是快速持續的記錄,手也不會感到太累。
看向最右側的豎行,寫了二字書名。
《受戒》
這篇江弦本就讀過許多次,短短一萬字,只花了不到十分鐘便看至結尾。
[小英子忽然把槳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邊,小聲地說:
“我給伱當老婆,你要不要?”
]
這可真是撿到寶貝了。
這篇很短的,後世很多人都認為,這是汪曾祺所作最好的一篇文章。
講一個小和尚愛上了一個小農家女,天真爛漫,兩小無猜。
據說一次公社幹部開會後,桌面的膠檯布上密密麻麻的寫滿了明子和小英子的對話,全是開會的鄉村幹部在會上默寫出來的,可見,當時的農村幹部對這部是多麼的喜愛。
他將稿子放回小桌上,才收拾好碗筷的汪曾祺正巧走進小裡間兒,他在一旁坐下,滿眼期待,“看完了?”
江弦不給他任何狂的機會,直截了當的問,“既然寫好了,為什麼不發表?”
“發表?”汪曾祺苦笑一聲,“這樣子的去哪裡發表?沒可能發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