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吃獾 作品
第108章 好想長大
獨自騎著自行車去姥爺家,陳鋒也只敢和老爺子說,因為老人家明顯有魄力,不把他當成小孩子看。
換做是父母,想都別想。
但老爺子對他信心十足。
當然,這也是年代不同造成的。
民國時期,七八歲孩子做事,十三四歲孩子結婚當家,早早就背上生活的壓力。
不像現在和後世,十幾歲的孩子正是風季、雨季、花季的幸福時期。
‘爆胎也不怕!’
騎著自行車去王府井,找了一個專門賣車輪、維修自行車的國營店。
“大叔,給我三個永久牌車軲轆。”
售貨員是個男的,坐在凳子上看小說,有些愛理不理的,頭也不抬就說道:“新的28,舊的16。”
“給我兩個新的。”
陳鋒數了數口袋裡的錢,拿出56元錢。
有空間在,他決定多放一個備用。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萬一運氣出現了波動,半路壞了兩個,也能及時替換。
售貨員這才抬頭,把錢數了兩遍,唯恐出錯。
一毛錢、兩毛錢的數,挺麻煩的。
“可以了,你自己拿。”
陳鋒上前隨便選了兩個全新的車輪子,提著放在車後座,用繩子綁好,轉到一個沒人的地方直接收入空間裡。
接著去開介紹信。
這年頭沒有身份證,官方管控非常嚴厲,需要介紹信才行(相當於身份證)。
農民進縣城,都要先在村大隊開介紹信,然後去公社蓋章,最後才能去縣裡辦事。
反之,縣裡去鄉下,同樣需要拿到相關證明。
陳家之前去天津周家溝,就是陳建國跑的關係,找派出所、街道辦蓋章。
沒有介紹信,一旦出去被半路鄉村的民兵懷疑,是可以直接扭送公安局的。
正常來說,陳鋒沒有工作證、介紹信等,頻繁私自下鄉、上山,如果被抓到,也只能認倒黴,等家裡人來帶回去。
為了避免麻煩,他還是走了流程。
陳家有人脈,不論是派出所,還是街道辦,辦事人員都直接問都沒問,給他開了介紹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