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吃獾 作品

第88章 忒挑食的陳鋒(第2頁)

  比朋友親近一點,比媳婦疏遠一點?

  現在大家都習慣處對象、媳婦,書面一點叫做妻子,女朋友這個詞是80年代後期翻譯外國文學推廣的。

  陳莉小眼珠子轉動,從老爺子和陳鋒兩人之間往來,小耳朵豎著。

  她倒是不知道媳婦的真正含義,但知道自己親爹的媳婦——親孃對自己很好,又是喂吃的,又是擦屁股。

  老爺子思考片刻。

  “正常對待吧,當做普通鄰居。”

  陳鋒詢問道:“萬一她看上了我的身子,垂涎我的美色呢?”

  “誰,誰啊?”

  老太太剛好端著殺魚的廢水出來,聽到這句“虎狼之詞”,十分高興地小步快跑過來。

  “去去去,沒你的事!”老爺子擺手道。

  “胡說八道,我的孫媳婦,怎麼不關我的事!”

  老太太放下盆,一臉開心的問道:“哪家的女孩子,多大了,什麼時候邀請到家裡吃個飯,奶奶幫你把關。”

  陳鋒一連串的黑線。

  我才13歲啊!

  萬惡的系統,為什麼不讓我早投胎幾十年。

  “奶奶,張家的,年齡看不出來,倒是眼睛有些老到,不像是年輕女孩。”

  老太太一愣,隨即小聲嘀咕道:“張家的,也不是不行,反正他們家長壽,讓她給你養老送終也不錯。”

  “不過張家血脈強橫,只要倒插門,從不外流,倒是有點麻煩。”

  陳鋒心裡現在清楚了。

  陳家的真實成分,比婁家還過分。

  難怪選擇住在四合院,而不是單獨的院子,寧可家裡六分飽,也要照顧烈士家庭,幫助自己的戰友,這是在故意立人設,形成一個紅色的金身。

  “行了,行了,別想多了,小鋒就是隨口這麼一說。”

  老爺子搖頭道:“現在時代不同了,就算不用等到法定年齡結婚,起碼也要到18歲。”

  建國後首部婚姻法規定,男20歲,女18歲,始得結婚。

  但實際上很多家庭十七八歲就結婚,官方也不會刻意為難。

  鄉下這種情況更嚴重,封建思想殘留,早婚、童養媳、彩禮賣女兒等惡習十分普遍。

  “那也太久了!”

  老太太著急道:“不行,最多等3年,16歲了,可以結婚生娃,大不了你找點關係。”

  “胡說,這也太小了,容易惹麻煩的。”老爺子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