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中馬 作品

第二百八十九章 打獵一時爽,打完就麻煩了(第3頁)

    要求不高,這就行了。

    至少讓李家在別人眼裡不是那種“為富不仁”的人。

    隊裡其實有那樣的人,富了,在外面找活發了家,就拼命想著脫離這個地方,和隊裡的朋友鄰居也不咋來往。

    但想要融入到新的環境裡並不容易,後來還會回村裡來,說一些外面闖蕩不易的話,但大家並不會有什麼同感,也不會有羨慕嫉妒,甚至都不會像以前那麼熱情。

    畢竟是你先“脫離組織”的。

    把自行車推到木屋前的泉水邊,李龍卸下東西,長出了一口氣。

    此刻距離太陽昇起還有至少半個小時。

    今天一上午估計就要耗在這裡了。

    這玩意兒就跟影視節目裡的破案一樣。呈現給觀眾的是警察和犯罪分子鬥智鬥勇的那些精彩。在觀眾看來,抓到罪犯,一切就結束了。

    但對於辦案人員來說,抓捕到罪犯,其實一切才剛剛開始。固定證據,審問口供,書寫報告……這些才麻煩呢。

    打獵也一樣。

    一槍把獵物撂倒自然是最好看的,也是最刺激最精彩了。

    但實際上呢,打完獵後,那些獵物不可能自動變成食物,接下來的處理才是重頭戲。

    李龍把小野豬和大野豬泡在水裡,先去剝那個狼的皮。

    狼真慘。

    骨頭不知道被踩斷了多少根,身子軟的,嘴裡還在冒著血沫子,應該是內臟也被踩傷了,李龍不知道里面還有多少能吃的。

    三頭狼圍獵十幾頭野豬,然後被反殺,這也算是森林裡的傳奇故事了,改編成電影,至少能講個上下集的。

    努力剝開狼皮,李龍看到皮子上沾著不少血,這都得刮乾淨,不然皮子殘值還會降。

    三根肋骨被踩斷直接從肉裡穿了出來,這狼死前也挺痛苦的。

    剝完皮後,李龍開膛,還好,他擔心的事情沒有發生——那狼的肚子腸子沒有破掉,內膛裡面沒有屎。雖然有不少的血水,但用泉水衝一下也就乾淨了。

    李龍把內臟翻出來放一個大盆裡,然後開始剔肉。

    狼身上精肉多,膘不算肥,但還是有點網油,李龍把腿、肋骨什麼的都切開,大小腿之間也剔掉,主要是為了把狼髀石弄出來——狼牙和狼髀石都是好東西,得留著。以後想找都不容易找到。

    現在村裡的人還不怎麼能接受,等能接受的時候,已經找不到了。

    後面把這些小東西拿出來,小孩滿月的時候送禮,肯定是受歡迎的。

    至於爪子蹄子,李龍沒打算自己弄,太麻煩了。

    把狼肉弄好後,李龍休息了一下。太陽已經升了起來,他回到木屋那裡,把兩個灶臺都架起來,鍋裡倒上水燒著。自己則喝了點昨天剩下的涼開水,烤了一個剩下的包子吃了。

    這時候李龍有點後悔沒有把陶大強帶上。兩個人的話,總比一個人強。

    只是一個人打獵習慣了,來的時候也沒想起來。而且陶大強跟著大哥逮魚,能掙一天的錢,打獵就只有肉。不一樣。

    吃完包子,休息了一會兒之後,李龍又去開剝大野豬。

    就在這個時候,他聽到了屋子裡鹿的叫聲。

    把這小傢伙給忘記了。

    李龍笑著拐回來,開小屋子的鎖,把小鹿放出來,牽著繩子拉到泉水邊上讓它喝了水,然後去木屋西面,找了一片草好的地方密下。

    大野豬剝完皮,開完膛,李龍覺得自己就沒啥勁了。

    小野豬開了膛放了氣後,就不打算弄了。有小鹿在這裡,反正一時半會兒還沒辦法完全離開,那就先把肉弄回去,小野豬後面自己細細再弄。

    李龍把小野豬放大盆裡,大野豬和狼的肚子腸子泡上,其他內臟和肉裝一起進麻袋,溼了水灑上鹽,鹿也牽著放回小木屋,他鎖好門就往縣裡騎過去。

    一道道風帶過,李龍覺得暢快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