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我這個人比較喜歡收租(第2頁)

 

關鍵是,還真給她拍下了!

 

這就很氣。

 

雲子衿從陸雲闕這句話裡,聽出了三分陰陽怪氣,三分咬牙切齒和四分無可奈何。

 

雲子衿摸了摸鼻子,這事兒的確是她想的不夠周到了。

 

“呵呵……那個……合作的事情都可以商量的嘛!大不了,下次再有拍賣會,我不跟你搶東西就是了。”

 

“雲小姐還想有下次?”

 

雲子衿沒有再說話,這個她可不能保證的。

 

“扯遠了不是,我們現在說的是西郊溫泉度假村的事情。

 

合作嘛!我沒問題啊,不過怎麼合作,我們得說清楚。”

 

雲子衿拍地皮的時候的確沒想那麼多,要是陸雲闕不來找她合作,她說不定什麼時候又把地皮賣出去了。

 

但是和陸氏合作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只要能讓她躺著賺錢就行。

 

“當然,我讓人擬了一份合同,雲小姐可以看看。”

 

雲子衿把項目計劃書放下,拿起了陸雲闕新拿出來的合同。

 

不得不說,陸雲闕能夠在25歲這個年紀就穩坐陸氏總裁這個位置,在能力上是毋庸置疑的。

 

不過雲子衿很快就發現,在這份合約中,她在這個項目裡的話語權很低。

 

她的那塊地起碼佔據了整個開發項目總面積的10,但是她能拿到手的項目分紅只有5。

 

而且,在項目開發期間,她那塊地的土地開發權,全權歸屬陸氏集團,在這期間的開發計劃,她不能提出任何異議。

 

說實話,雲子衿覺得陸雲闕彷彿在把她當成冤大頭。

 

“這樣吧,我這人對這些項目的開發也不太瞭解,被你們坑了我可能也不能發現什麼問題。

 

不過我這人呢,對收租非常感興趣。

 

你們的項目我就不參與了,我可以按照你們的計劃,找團隊施工建設度假村,你們就每個季度給我租金就行。

 

相信陸氏應該不會連這點租金都拿不出來吧?”

 

以地入股雖然聽著挺好的,但是在度假村沒有盈利之前,她相當於把地白白給了陸氏,還沒有一點收入。

 

但是出租就不一樣了,從租賃合同生效的那一刻起,陸氏就得給她交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