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4章 Ch503 來信(第3頁)
商人從抽屜裡翻出一張開了口的信推給他。
字跡歪歪扭扭。
上面寫著:泰勒家(柯林斯先生收)。
“我是個盲人。”羅蘭說。
“我是個啞巴。”蘭道夫回了一句,翻開進貨單自顧自看了起來。
羅蘭聳聳肩。
信上的用詞十分粗陋,字跡也像個剛學會握筆的孩子——與其說是一封‘信’,不如說更像一個口信。
落款是波戴麗。
一個陌生的姓氏。
「來泥球馬戲團。」
「哈莉妲找。」
只有兩句。
羅蘭看看信,看看蘭道夫。
“什麼時候的事?”
“你離開的那段時間。”蘭道夫低著頭,一手舉著單柄玳瑁框眼鏡,一手默默調亮氣燈,翻過一頁,找到自己想要的,看上幾眼,再翻過一頁:“我記得那女人是馬戲團的,對吧?”
蘭道夫並沒把這種低等人放在心上。
在他看來,無論什麼波戴麗還是哈莉妲,這些女人追逐羅蘭的意思再明顯不過:
她們希望能像摘枝頭的葉子一樣,輕輕鬆鬆伸出手,攀上另一個階層。
她們不必面對比自己大上二十、三十來歲的男人。
目標是一個可以說整個倫敦城最俊俏的年輕人——
誰不心動?
(當然,一些出身‘高貴’的淑女仍然不恥羅蘭的身份,但蘭道夫也同樣不恥她們的愚蠢。)
所以,這封信就是一個信號。
那兩行字的意思,和寄來一條蕾絲襪沒什麼區別。
在蘭道夫看來,羅蘭與其和這些下流人打交道,不如花上幾個錢,到上檔次的地方租個長期的、身段軟、皮膚白,乾乾淨淨的姑娘。
隨他挑。
說點不尊重的(雖然蘭道夫認為羅蘭不會因此生氣),以他這位好友的身家和皮囊,哪怕最高級的,那些有過登堂入室記錄的(以伎女情婦身份成為妻子)地方的女人,都樂意同羅蘭‘做朋友’。
甚至他都不需要給她們買什麼珠寶、金銀和藝術品,只消衣著筆挺,用灰緞帶繫好垂墜的黑髮,用那雙沉澱著碎金的眼睛望著房間的某一處,靠在窗畔發上一會呆。
就足夠了。
這薪水可比執行官高上太多。
倘若經常這麼幹,沒準還能開一家珠寶店。
這很好,起碼,比寄這封信的人要好上百倍——連伎女都瞧不上馬戲團裡的人。
(當然家庭教師也沒有好太多,這也是特麗莎厭惡勃朗特的原因。)
“花點錢,羅蘭,也許你都花不了幾個子兒。”
商人舉著鏡片,頭也不抬,專注於冊本上的一行行數字:“馬戲團的人可不乾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