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進京、山裡(第2頁)
表姐這幾年和她書信來往頗為頻繁,家中長輩都已經去世,作為難得投緣的親戚,兩個人都記掛著彼此。
王春蘭精神健旺,保養的很不錯,見了她便拉著手,好生敘舊契闊一番。
“我在這邊也沒事,就是想念家裡人。”王春蘭比她大十歲,如今已是一副老封君作派,底下伺候的人很多,個個都有規矩。
“來了這邊,日子是好過了,可要說實話,還是在家鄉的日子自在。”
光是交際應酬,各種俗禮規矩,就叫人厭煩得很。
林青鹿就笑她,“那叫表姐離了外甥,你肯定又捨不得。”
王春蘭也是笑,“可不是,孃兒兩個一直在一塊,離了他總覺得吃不好睡不好。”
其實張修文忙的時候,一兩個月都早出晚歸也是常事,畢竟受器重的官員才會如此,即便見不上幾面,知道他好好的,那也不一樣。
比在老家裡眼巴巴地盼著這邊寫信,顯然是心裡安穩很多的。
“反正這人呀,就是個不知足,有了這樣想那樣,有了那樣又惦記這樣。”王春蘭自嘲一笑。
林青鹿在張家住了幾日,訴說家鄉風情,帶了老家特產給表姐暫解思鄉之情,還一起招了小戲班子看戲,日常生活安排的豐富多彩。
其實在古代,過得最滋潤的還得是像王春蘭這樣的富貴太太,有兒有孫有家業,無病無災無老公,不是去寺廟道觀暫住散心就是聽戲看雜耍閒看八卦。
比起小姑娘和小媳婦那種束手束腳的狀態,可要自由一些。
王彩蝶也跟著丈夫認識了一些同僚的妻子,幾家太太有了交情,也偶爾約著一起逛街賞院子之類的休閒活動。
不過還是新婚夫妻,出門的時間少一些,在一起膩歪的時間多一些。
王彩蝶倒也沒有一直沉溺在丈夫的美男鄉里,她手裡有銀子,但是買了房子,過日子就不湊手了,所以一直沒有下定決心。
所以還是先把胭脂鋪子開了起來,畢竟這個熟門熟路,做慣了的。
她交往的那些夫人太太,有了這些人脈,真正的好東西不怕她們不識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