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大明商法
第六十九章 大明商法
要限制上層權貴的無限制的貪婪,單單是這樣做,自然是不夠的。還需要一套完善的商法。
朱祁鎮準備留在蘇州,直到年底。明年開春之後,再啟程北上回京。
這一段時間之內,他一方面要批閱從北京發來的奏疏。或者是南方一些奏疏,直接發到朱祁鎮手中。
雖然這樣做,其實很違背大明的組織原則,但是一來地理上方便,特別是南方的事情,二來,很多下面大臣,也願意這樣拍朱祁鎮的馬匹。
好在,丘浚帶著一幫人手在朱祁鎮身邊,單單隨行的翰林院士,還有中書舍人都就有小一百人。可以說將大明半個內閣的人員都帶來了。
朱祁鎮又讓太子去幫忙。
這也是一個讓太子熟悉大明政務的好機會。反正朱祁鎮沒有改易太子的意思,這些些東西,朱祁鎮早晚都要將這些事情交給太子,而今讓他熟悉一下也不多。
朱祁鎮主要的精力就放在監督王恕辦理商稅之上,還有就是接見大小商人,瞭解他們經商之中的種種問題。
好編纂大明第一部商法。
朱祁鎮變法之先,首開先河的是《大明會典》的編纂。
其實這些年來《大明會典的》的編纂,一直處於停滯的情況下。從大明開國到宣德末年的關於律法變動以及掌故云雲,早已編纂好了。
唯一沒有辦法下筆的卻是朱祁鎮正在推行的變法,考成法,一條鞭法,吏員法,還有很多命令,學校令,鹽稅改易等等大小改革。
一直處於變化之中,朱祁鎮也有意拖著不沒有結案。
不過,其中主要人手都已經調出了,整個編纂組只剩下十幾個人校對,查漏補缺之外,幾乎沒有人了。
這不,朱祁鎮又為大明律增加了一個新成員。
大明律開一代之先河,它是將所有法律,都分門別類,以吏律,戶律,禮律,兵律。刑律。工律。這樣分門別類,有利於執行。
而今朱祁鎮又要新增商法,或者說是商法。
這樣一來,似乎在朝廷體制之中,要選一個部門專門負責這些事情。
而今是在工部之中分出一個侍郎專門負責。
而今朱祁鎮越發感受到傳統的六部制度,已經不符合現實了。但是想改易的阻力也太大了一些。
朱祁鎮心中暗道:“要不,掛羊頭賣狗肉?”
朱祁鎮忽然覺得,太僕寺的事情已經不多,要不乾脆將太僕寺養馬的職責撥給工部,讓太僕寺來做這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