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劍山莊 作品
第六十五章 一條鞭法的問題(第3頁)
“第三,限制豪強。均役入田,田多多交,田少少交,減輕百姓負擔。令小民有一條生路。”
“有此三者,官民兩便,豈能不行之。”
“只是,朝廷大事不可不慎重,劉首輔所言極是,以臣之見,選去歲新科進士,並從西北,河南,河北,江南,江西,湖廣,西南各一縣,令新科進士赴任,先行此法,一兩歲之後,再派御史考察。”
“查漏補缺。以備將來。”
朱祁鎮說道:“好。諸位怎麼看?”
朱祁鎮對韓雍的意見分外賞識,人與人就是不一樣,韓雍能將地方上那麼多難纏的事情都處理好,果然是有兩把刷子。
朱祁鎮已經意思到一點,他低估了在田制上推行新法的難度。
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其實是對嘉靖以來地方上自行變動法度的一個總結,一條鞭法並不是發明與張居正,而是總結於張居正。
早在嘉靖年間,就有地方官自發的改變當時賦稅徵收的模式,雖然當時不叫一條鞭法,有的叫均平法,徵一法,綱銀法,十段錦等等諸如此類的名字,也因為地方不同,在具體實行上也有差別。
到了張居正統一成一條鞭法。
也就是說,張居正是乘著這個風潮,最後做到這一件事情了。不是否定張居正能力,張居正順勢而為,顯示出一個政治家的眼光。
但是朱祁鎮而今遇見的問題,與張居正完全不同的。
首先,在張居正之前,太祖皇帝定下的賦稅體系,已經不堪重負了。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或者說已經崩潰。
正是因為如此,才有這麼地方官並起補缺。這是有很大的必需性的。
但是朱祁鎮而今並不是這樣的。
首先,朱祁鎮承仁宣之治,雖然用力於武事,但是對吏治還是很嚴苛的,再加上剛剛清丈過土地。
雖然大明地方賦稅制度,已經不如太祖年間。但遠遠沒有到不能用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