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北京城中的稅收
第一百三十七章 北京城中的稅收
朱祁鎮雖然知道楊士奇是想辦法婉拒,但是卻沒有辦法。
因為朱祁鎮知道楊士奇是正理。
正因為是正理,才沒有辦法。朝廷雖然有些積蓄,但是天下何處地方官不想用錢,這前面開了先例,地方上卻不好處理。
所以這個難題不得不轉交給了于謙。
于謙說道:“臣有四策,可解此急。”
朱祁鎮大喜說道:“先生請講。”
于謙說道:“首先是房課與契稅。”隨即將其中的套路說了出來,說道:“如此每年可以少可得一萬兩,多則數萬兩,足以養吏。”
“其次,就是京城門稅。此事,臣還是從焦敬那邊得到了靈感。”
“其三,就是市肆門攤稅。”
于謙說道:“仁宗皇帝時候,以寶鈔不變,將市肆門攤稅以寶鈔收之,北京一年,門攤稅大抵有萬餘兩。”
“只是之前,朝廷人手不多,多以定額徵之,而不是以實際徵之。”
“臣走遍北京街巷,大有不納此稅,此刻人多了,臣以小吏親征之,決計會多出不少,至於多出多少。臣尚且不知道。”
“除卻上交戶部的萬兩定額之外,大抵能有數千兩紋銀。”
“其四,就是香稅。”
“京師之中,有不少寺廟道觀,香火鼎盛,但多有貴人庇護,香稅繳納不及,臣以重法勒之,可比尋常多出數千兩之多。”
朱祁鎮聽了,匆匆一折算,說道:“如此大興縣之中,每年最少能有三五萬兩,足以支撐各小吏的開支?”
于謙說道:“陛下,此事絕非善政。可用於京師,決計不可用於其他府縣。否則天下百姓必苦之。臣也不過是權宜之計。”
朱祁鎮自然知道了。
大明是一個標準的農業社會。
支撐朝廷開支的決大多數稅收,都來自農業稅。
這一點與後世不同。
可以在城市之中徵收的稅,並不是太多。最多不過是商稅,市肆門攤稅,門稅,契稅等少數幾樣。
甚至房課也是沒有的。
這是于謙創建的。
但是這是京師,人員超過百萬的京師。
很多稅在北京,南京,蘇州大抵能夠徵收的,在其他地方,卻是勞民傷財,甚至所收的賦稅,還不夠稅收成本。
只是明朝初期,是這個樣子,但是從明朝晚期卻不是這個樣子了。明代商業社會極其發達,流動在商業之上的白銀到底有多少,即便後世也不大清楚,有人說七八億兩。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那就是大明朝廷並沒有在這其中得到半點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