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麒麟 作品

第58章 喜歡小孩子犯法嗎?(第3頁)

 一天晚上,李明看到張麗和那個男人帶著一個包裹出現在了一個廢棄的工廠裡。他悄悄地靠近,聽到了他們的對話。

 “這次的贖金可不少,我們可以遠走高飛了。”男人說道。

 “可是,這樣做真的好嗎?媛媛是一個無辜的孩子。”張麗的聲音中帶著一絲猶豫。

 “別廢話了,只要拿到贖金,我們就可以開始新的生活。”男人惡狠狠地說道。

 李明終於確定,他們就是綁架媛媛的兇手。他悄悄地通知了其他警察,準備實施抓捕。

 就在這時,工廠裡突然傳來了一聲尖叫。李明心中一緊,他知道不能再等了,他衝了進去。

 “不許動!警察!”李明大聲喊道。

 兇手看到警察,立刻慌了神。他們試圖逃跑,但已經來不及了。警方迅速將他們制服,救下了被綁在角落裡的媛媛。

 “爸爸!媽媽!”媛媛哭著撲進了父母的懷抱。

 經過審訊,警方得知,張華和張麗因為缺錢,策劃了這起綁架案。他們原本打算拿到贖金後就逃跑,卻沒想到警方這麼快就找到了他們。

 案件終於告破,媛媛也安全地回到了父母身邊。李明看著這個可愛的小女孩,心中充滿了欣慰。

 “喜歡小孩子犯法嗎?”這個問題一直縈繞在李明的心頭。他知道,有些人會因為各種原因對小孩子產生惡意,但這絕對是不能被容忍的。作為一名警察,他要保護每一個孩子,讓他們能夠健康快樂地成長。

 喜歡小孩子本身並不犯法,但如果這種喜歡變成了傷害,那麼就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李明相信,只要有正義的力量存在,就能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