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2章 熱愛比賽條款
首先聯盟多一筆收入,何樂而不為。
球迷則能看到喜愛的超級巨星,自然沒有道理反對。
敵方球隊也一樣,超級巨星能更好賣門票。
雖然可能對常規賽排名有影響,但畢竟一場比賽,起不到決定性作用。又不是季後賽。
當然這筆超額罰款的最低數額,定得基準線高的離譜。
最低線是一百萬美金,如果已經禁賽過,再有更多次禁賽。這次想要比賽,就需要遞增的金額,而且是無上限的。
極限情況上,如果第1場打完就被禁賽,然後81場連續禁賽,都靠繳罰款比賽。
經過媒體找人測算,要花費1億美金。
當然這錢沒有人會出。
畢竟沒誰的年薪能有這個數。
其實最低一百萬的罰款額,就已經算是非常高的門檻。
畢竟就算中產合同,讓球員拿出來一百萬打一場常規賽,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哪怕是超級巨星,肯拿出來一百萬美金的,也基本上屬於不可能。
畢竟一百萬不是小數目。
當初聯盟設置這條款的時候,還懷疑是不是太多啦。
本來準備把門檻設置為20萬美金的。
事實上未來確實這筆錢的門檻有所降低。
現實證明他們想太多啦!
因為一百萬對曹自笑來說,就是毛毛雨。
2029到2030年常規賽,曹自笑光是繳這罰款,就繳超1000萬美金。
其他沒有哪個球員再當這個冤大頭。
從這個角度來看,這條款叫做曹氏熱愛比賽真的是名副其實。
真的也就曹自笑這麼熱愛比賽熱愛球迷,寧可扔出上百上千萬的綠票子,也要打比賽。
那麼為什麼曹自笑要搞這個條款出來?
當然不像坊間說的那般高大上,什麼一切都為球迷之類的。
根本原因是刷數據。
花幾百上千萬,早點把數據刷滿,然後早日退役。
才是曹自笑的目標。
畢竟多刷一場數據,能退役的時間就提前。到時候就有更多時間來破張伯倫的紀錄。
現在曹自笑已經成為籃球之神,只有挑戰張伯倫的紀錄,才是唯一目標。
上千萬美金的罰款,在曹自笑的眼裡,真的啥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