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火 作品
第37章
奚先生講完,問:“你們覺得,豬倌之子做的對不對?”
大皇子:“凡報仇者,士於書,殺之無罪[1]。血性兒郎當如此!豬倌之子何罪之有?”
三皇子:“報仇無罪,但不該牽連其妻小。妻小無罪。”
大皇子:“你又怎知其妻小沒有包庇之罪?殺父之仇不共戴天,子不復仇非子也。”
“血仇私報,牽連全家,如果人人如此,國之不國,”三皇子道,“父皇教導我們仁愛,大哥忘了嗎?”
大皇子一噎。
奚先生:“那麼二皇子呢?”
二皇子笑眯眯:“大哥三弟說的都對。”
奚先生點點頭,對他們的回答並不意外,正想著說南陽縣的判決,餘光便瞥見有什麼東西高出來了一截——
那位小殿下,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從地面盤腿坐到了桌子上。
小孩託著腮似乎是聽得津津有味。
奚先生頓了頓,鬼使神差的,他問了句:“小殿下有什麼想法呢?”
曲渡邊毫不猶豫:“大哥二哥三哥說的都對。”
奚先生:“……”
不愧是兄弟,真會端水。
他對曲渡邊上桌的行為並沒有提出異議,大概也是看出來這桌子對個不滿三歲,又格外矮小的小娃娃來說,太高了點。
起碼比前面睡覺的、發呆的和偷偷吃果乾的好一點。奚先生的目光依次略過前面的四皇子、五皇子、六皇子。
奚先生:“這件事最後的判決是,殺人之因情有可原,但不該牽連妻小。豬倌之子仗一百,流三千里。”
打完一百棍,再流三千里,這跟緩刑去死沒什麼區別了,除非這人身體素質好到爆,能撐下來。
“若祖父母、父母為人所殺,而子孫擅殺行兇人者,杖六十。其即時殺死者,勿論[2]。”
奚先生:“若豬倌之子事後只是殺了屠戶,最多也只是仗六十。屠戮其妻小,連累全家,是另一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