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路遠月明 作品

第104章 治理之議2(第2頁)

 丁鵬示意孫喜旺坐下,這才說起華興意圖。

 按照之前和李樹信議定的土司之策,管委會對燕朝土司政策進行了深入研究,才發現裡邊的門道極多,稍作調整,便能成為華興立足的基本方略。

 崖州地處燕朝南部邊疆,並非朝廷賦稅重地,如果僅是謀求一個相對獨立的“土司”名號,成功的機率極大,也符合華興初入燕朝的現實狀況,畢竟燕朝地域廣大,實力超群,即便是擁有現代武器裝備的華興集團,要和燕朝形成敵對關係,耗到最後,仍逃不脫敗亡一途。

 融入燕朝,獲得一定的獨立地位,才是華興眾人謀求立足的務實選擇。

 方略確定之後,執行便成了關鍵,而第一步要乾的事情,便是解決土地問題。

 在“奪地”和“買地”之間,管委會本著儘量少得罪人的策略,打出“買地”的旗號,與崖州豪強爭奪東部地區的土地控制權,進而完成對百姓的收服,以期壯大自身實力。

 孫喜旺看破的,恰恰是這一層意圖,加上他對華興人的瞭解,才先行分地,希望能矇混過關。

 丁鵬給孫喜旺講的,卻是更深一層的思路,那就是未來崖東治理方略。

 ......

 談到未來規劃,丁鵬告訴孫喜旺,華興人之所以買地,正是基於“土司”之策,尋求官府包稅人的地位。

 也就是說,未來崖東的土地均屬於華興,官府要徵糧、徵稅,只能找華興對接,至於百姓這邊,只要按照華興的土政策,按時交糧、服役即可。

 有華興人在前面頂著,崖東百姓再不會受官府盤剝,日子定會越過越好,這才是華興人長久立足的根本用意。

 說白了,只要崖東百姓能和華興人團結一心,那些土舍、州吏想要禍亂鄉里的圖謀,便會無處著手,而華興這個土司首領,才能當的長久,坐的安穩。

 說到孫喜旺這裡,丁鵬提出兩項政策,讓其自行品味。

 一是永佃權的說法,百姓平日佃種大戶田地,或一年一約,或數年一約,事事任由大戶拿捏,能混個溫飽就算不錯了,更不可能由此發家,而華興提出的永佃權,便是讓百姓擺脫後顧之憂,精耕細作,多則自留、售賣,少則據實補貼,與華興共擔風險,共享收益,實為長久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