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蘭妙華 作品

第55章 現實案例55(第3頁)

於是她說,在八月三十日晚上的時候,兩人騎電瓶車來到附近的水渠邊乘涼,當兩人坐在水渠邊乘涼時,朱燕京又提起了借錢的事情,但是張之瓊依舊拒絕了,再借錢給她。

朱燕京說,自己一氣之下,用手肘靠了張之瓊一下,結果張之瓊沒坐穩,就掉進了水渠中,朱燕京還說自己當時抓住張之瓊的衣服,卻沒將她拉起來!!!

但是,警方面對她拙劣的演技顯然不信,繼續追問,面對審訊人員的接二連三的訊問,朱燕京說自己有抑鬱症,想快點結束審訊……

警方到醫院,果然發現了朱燕京有多次到醫院開藥的記錄。

與此同時,屍檢報告發現死者體內有安眠藥成分,這讓辦案人員不由得聯想到案件肯定有隱情!!!

警方調查了八月三十日晚上水渠周邊的監控,果然發現了朱燕京當晚騎電瓶車到水渠的監控,但是沒有發現死者張之瓊和她同行,顯然她說八月三十日晚上,她和張之瓊一起去水渠邊是謊言……

警方一個接著一個揭穿她的謊言,加上審訊人員談及她的兒子時,她心裡防線崩,終於如實交代了她作案的詳細過程……

原來,她的兒子結婚需要兩萬塊,六十歲的她做保潔員,工資收入低,除去日常的生活支出,一輩子的時間幾乎沒有存款,眼看兒子結婚需要鉅額的花費,朱燕京就想到了找好閨蜜張之瓊借錢給兒子結婚。

朱燕京交代,八月二十七日,她到張芝瓊家就開口借錢被拒絕!

第二天,她邀請張之瓊到自己家玩,也是為了借錢,沒想到到自己家後,朱燕京多次開口借錢,依然被拒絕!

接二連三的拒絕,讓朱燕京對好閨蜜心生恨意,於是氣急敗壞的朱燕京心中產生了惡毒的想法,她藉口張芝瓊上火,要給張芝瓊泡一杯蜂蜜水,結果她在蜂蜜水中加入了大量的失眠藥粉末,從沒對朱燕京有戒備的張之瓊喝下蜂蜜水後昏睡過去……

朱燕京馬上把昏迷的張之瓊拖到電瓶車上,並用一條紅色的圍巾把張之瓊綁在自己的腰上!

不得不說,一個老實本分的婦女幹出這樣的事不可思議。

在電瓶車的擋風衣和夜色的掩護下,她載著好閨蜜朝水渠邊疾馳而去,到達水渠後,朱燕京做出了最惡毒的一步,她把自己昏睡中的好姐妹推進了水渠中……

審訊時,她居然說知道好姐妹掉進水渠,只有死路一條,見到好姐妹被水沖走後,她馬上返回家中清點受害人物品!

首先,她把一萬多現金和受害人的內衣藏了起來。

(難道她還想穿受害人的內衣,這點屬實看不懂?)

緊接著,她把有價值的物品搜刮後,把受害人的雙肩包和其他物品燒燬,並在九月一日,去銀行從受害人卡里取出五千元!

受害人萬萬沒想到,她因為自己的幾萬存款丟了性命,受害人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的好姐妹對自己痛下殺手!!!

所以存款百萬的你千萬要低調……

s川華西法醫學鑑定中心鑑定,她患有抑鬱症,但是認定朱燕京作案當天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目前嫌疑人朱燕京被警方以搶劫罪進行起訴!

那麼,為何不是以故意殺人罪起訴呢?

原來,法律規定,以搶劫財物而殺人的都以搶劫罪判罰,而因搶劫造成他人死亡的案犯需要進行加重處罰,所以搶劫罪依舊可以判處案犯死刑……

那麼你覺得本案的罪犯有抑鬱症,會判死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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