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生(第2頁)

 鹿大伯家有四個孩子,大兒子鹿建國今年二十歲在鋼鐵廠當臨時工,二女兒鹿小小跟原主一樣大剛剛高中畢業,三兒子鹿建黨和四兒子鹿建民是雙胞胎兄弟,也已經上高中了。

 鹿大伯叫鹿紅軍也在鋼鐵廠當工人,大伯母叫宋春分在針織廠,總體來看這一家過的還行,在整個宋城來說已經是很不錯的家庭了。

 恰好今年原主和鹿小小都是高中畢業,按理說他倆都要下鄉,但是因原主的父親是革、命烈士,烈士子女可以不用下鄉,所以國、家給原主留了一個供銷社的營業員的崗位。

 哪曾想宋春分得知這個消息,當時就樂開了花,這個年代工人的工作都是要考的,何況還是供銷社,這樣說吧,供銷社是很多領導家的孩子搶破頭都很難進的地方,現在竟然給鹿聞笙留了一個崗位,她們怎能不心動!

 於是一家人都在給原主做思想工作,意思是他們無償養了原主這麼多年,原主應該報答他們,把工作讓給鹿小小,自己去下鄉。

 原主當然不樂意,還把原主父親每月都有三十塊錢的撫卹金這件事,當著大夥的面給捅了出來。

 鄰居們這才知道了原來不是鹿家老大給他弟養孩子,而是他佔了人家的房子,拿了人家的撫卹金,還虐待人家的孩子,沒少在背後指指點點。

 看到這裡鹿聞笙都直呼好傢伙,感情這一家都屬螞蝗的,趴在原主身上吸血呀,還真是鳥大了什麼林子都有。

 原主的這個做法徹底把鹿老大一家激怒了,瞞著鹿聞笙偷摸去街道辦給她報名了下鄉。宋春芬原想著只要把鹿聞笙送去下鄉,那她的工作名額就是她閨女鹿小小的了。

 誰知鹿聞笙在得知了這件事情之後竟然撞柱自殺了,雖然後來人搶救了過來可是這芯子總是換了一個的。

 在得知原主的遭遇後,鹿聞笙恨不得把那些人給弄死。

 欺負她是嗎?那就一點點的討回來吧,首先她需要把工作的事處理一下,然後父母留下的財產也不能便宜外人不是?

 “小賤人,你竟然還在躺著!你看看都幾點了?還不起來做飯,不就是磕破點皮嗎,你少給我裝死。每天吃我們家的喝我們家的,讓你做點家務怎麼了?”外面鹿小小又在撒潑。

 因為鹿聞笙受傷,所以家裡這兩天的活都落在鹿小小身上,從小到大她哪做過這種粗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