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穿幫了
“再者,公司大小事務,你必須跟我保持高度一致,如果涉及到公司決策重大事務,如果你的意見與我不同,必須服從我的決定。如果反悔,將自動放棄公司股權。”
李民樂大聲道:“老趙,你這簡直是欺人太甚?女兒的撫養權我可以給你,我也可以答應不在公司撤資,但是我的意見跟你不合,為什麼還要聽你的?你也太霸道了吧?”
趙彩霞道:“因為我要牢牢把握公司的方向,咱們倆在集團總共佔了60%的股份。”
“你分走了我35%的股份,等於拿走了整個集團21%的股份,我就只有集團39%的股份了。”
“你再在聯合其他股東,在股權上超過我,我就會對公司失去控制,這是我不能容忍的。你知道我的性格,公司是我一手打造出來的,我不可能放棄對公司的控制。”
“除非咱們倆簽訂合同,你什麼都聽我的,在公司與我高度一致,也就是說同股,不同權,你在公司的投票權還是得向著我,否則你想都別想,這已經是我對你做出的最大讓步了。你若不同意,一分錢股份我都不會讓給你,我讓財務斷了你的分紅。”
李民樂道:“你也太霸道了,我們倆有意見的時候都必須聽你的,那跟沒離婚有什麼兩樣?你離婚了還要欺負我一輩子?”
“當然不一樣,每年的集團分紅,你可以分走21%,股份還是你的,你仍然是公司的第二大股東,你可以娶那個小三了,還可以名正言順的帶野種回家。”
李民樂想了下,:“唉,公司是你一手打拼出來的,所有股東都服你,即便你只有39%的股份,也能控制公司。”
“罷了,這麼多年夫妻了,我實在不想受你欺負了,我讓步還不行嗎?我答應你!”
趙彩霞道:“行,既然你答應,那咱們明天就可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先讓法務簽訂一份合同,再籤一份離婚協議書。”
“行!就這麼辦吧!”
第二天上午,趙彩霞跟李民樂簽了一份股權合同跟離婚協議書,然後在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也算是和平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