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的撲街 作品

第442章 未命名草稿

“尤其是那個黃桃,對我特別獻殷勤,經常側面打聽你的事,她要不喜歡你,才不會這麼拐彎抹角的去打聽。”

 老孃嘆道:“都說環境改變人,你在馬秀英那裡,肯定耳染目睹了一些見不得人的事。讓你從小就早熟,所以變得這麼花心。”

 “媽不怪你,只怪媽當初沒有能力,沒好好保護你,讓你現在變得這麼花心,沒有責任心。”

 “您別瞎扯以前的事好嗎?這跟我姑姑有什麼關係?我姑姑對我從小教育很好。”

 “我花心那是我自己的責任,這是男人的天性,您不要混淆一堂。”

 “況且,我雖然有點花心,但我並無害人之心。”

 “至於您說孩子跟誰姓的問題,其實您沒必要擔心,我還年輕,以後還會有孩子,您既然不願意孩子跟別人姓,那以後生孩子就姓馬好了。”

 “小武,你就不能專心的找個人結婚嗎?你已經28了,已經是老大不小了。”

 “今天小趙跟我說了,她是希望跟你結婚的,我看她說的挺真誠的,不像是做作。”

 “要不你們倆就去登記吧。”

 唐香道:“媽,您是不是被趙彩霞收買了呀?就這麼一個鐲子收買您了?哥哥現在不能跟她結婚。”

 “怎麼了?孩子都有了,不結婚幹嘛?”

 “媽,我昨天上網看了,去年新的《婚姻法》出來了,結婚之前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

 “即便哥哥跟她結婚,她的公司,她的別墅,她的財產還是她自己的,跟哥哥沒有關係,只有婚後所創造的財產才屬於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哥哥跟她結婚了,從登記的那一天開始,她以後賺的每一分錢,哥哥有一半,但登記之前,所有的財產還是她自己的,這叫婚前個人財產。”

 馬武道:“香兒,你整天腦子裡裝的什麼東西?小小年紀別的不學,就學這些歪門邪道的東西?”

 “哥,有錢人都很精明的,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也不可無。多學一點法律知識總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