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風墨雨 作品
第52章 新發現(第3頁)
這當然不行了,今天的雞肉裡面加了人參,賣的貴了,人家說她坑人,賣的便宜了,也太不划算,所以月輕羽決定直接賣她一隻野雞。
“我之所以做的雞肉比較香,是因為我用的是深山裡的野雞,雞肉是不能賣給你,不過我可以賣給你一隻野雞,只是這野雞也是比較貴的。”
趙家大兒媳一聽,這什麼深山裡的野雞就這麼香的嗎?人家不賣雞肉,她也不能強求,賣一隻野雞也行啊。
“賣我們一隻野雞也行,不知要多少錢?”
“15塊錢一隻,你別嫌貴,因為這雞真的與眾不同,你也聞到了我家做的那種香味,你隨便做做也是這麼香的。”
15塊錢一隻,其實並不貴,在空間裡生存過的,它的營養價值更高。
趙家大兒媳一聽,媽呀!這麼貴呀,15塊錢買平常的雞都能買兩隻了,只是那香味確實吸引人。
“月家小姑娘,你等一下,我回去問問我婆婆。”
趙家媳婦又一溜煙的回家了,回去把事情和家人說了一遍,最後家裡人一致決定買一隻來吃,因為別說小孩饞,他們聞到都受不了。
趙家大兒媳再回到月家門口時,發現這個小姑娘手裡正提著一隻漂亮的野雞。
這小姑娘真是料定他們家會買呀!
遞上錢,接過野雞,趙家大兒媳用比剛才跑的更快的速度回家了。
對門的劉家人看到了她們交易的一幕,他們也是被香味吸引過來的,只是這賤丫頭也太黑心了,一隻野雞竟然賣了15塊。
劉棟想到剛認識月輕羽時,月輕羽送他的那一隻野雞,原來這小丫頭還挺大方的。
劉老婆子用手指戳戳自己的兒子,“棟兒,你不是認識她嗎?她以前也送過野雞給你,你再去找她要一隻。”
劉棟的臉燒紅了一下,他娘說的也太簡單了,人家15塊錢一隻的野雞,怎麼可能送給非親非故的人呢?
“我不去,人家憑什麼送給你?要想吃就去買。”
劉棟頭也不回的,上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