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苦泉鎮
“老大,你確定是走這邊嗎?這邊看起來很荒啊。”
“是這邊,”安德抬手擦掉了頭上的汗,“肯定沒錯。”
佩瑟聳聳肩,“好吧,老大,但我還是不太能理解為什麼我們要帶上衝鋒槍。不是說大汗幫不會隨意攻擊我們嗎?”
“他們當然不會,”安德隱蔽地翻了個白眼,“槍是用來防範火蜥蜴的。如果開槍的是大汗幫,我們就只能等死了。”
大汗幫是一個有著悠久歷史的幫派。很少有人知道,它和毒蛇幫、豺狼幫都起源於15避難所,這個避難所走出來的一些更文明的人則是建立了沙蔭鎮,ncr的雛形。
站在一個遊戲玩家的角度上,安德很難理解大汗幫的心態,為什麼他們要自稱是蒙古人的後代?但無論如何,在想要建立一個穩固的幫派時,這種認同感還是挺重要的。
特別是連續被輻射1、2代主角團滅之後。
生活在莫哈維沙漠上,人們對乾淨水源相當地重視,很多聚落以水源命名的歷史都會追溯到西部拓荒時期。苦泉鎮就是這樣一個地方,但顯然,這裡的人們會很嫉妒清泉鎮。
“老大,前面好像有動靜。”
安德細細地停了幾秒,然後從背上取下全美卡賓槍。如果廢土上的落單行人碰到一隻火蜥蜴,那麼他應當放棄掙扎,因為這些一米多高的變異種通常成群結隊地行動。
但顯然,在四個人的火力下,火蜥蜴也沒有什麼勝算,沒有一隻能前進到可以從嘴部的一根管狀結構裡噴出火焰的距離。
在和其他幾名國王幫成員給火蜥蜴開膛破肚,取出可使用的部位,並且剝了皮之後,安德帶著他們繼續前進。大汗幫是不會給他們管飯的,這一點他很清楚。
沿著左邊的山嶺一路向東前進,安德遠遠地看到了一條兩座山樑之間的傾斜坡道,這裡就是通向苦泉鎮的道路。在豪斯甦醒之後,三大家族很快和大汗幫開戰,把他們趕到了這個偏遠的地方。
安德端起卡賓槍,用瞄準鏡觀察起遠方。他看到了穿著富有部落特色皮夾克的哨兵正在向他們走來,顯然雙方都注意到了彼此。
“我覺得他們看見我們了,老大。”佩瑟看起來有點緊張,“他們不會因為我們是維加斯來的而對我們抱有敵意吧?”
“噗,怎麼說呢,”安德笑著放下槍,“你只要別緊張就好。”
迎面向他們走來的是一支巡邏隊,領頭的是一個金髮壯漢。以廢土人的眼光來看,這身材實在過於恐怖了:比安德高出一個頭,身上的肌肉結實得就像石頭一樣,真不知道是怎麼喂出來的。
“這裡是大汗幫的領地,你們是誰?”
“我們是從維加斯來的,但我們不是三大家族。我代表一個新晉成立的幫派,想來和大汗幫談生意。”
“生意,嗯?”
金髮壯漢向前走了一步,在安德面前擋住了所有的陽光,一旁的佩瑟情不自禁地向後退了一步。安德卻並沒有退縮,他知道這個金髮壯漢是誰,也相信他現在的理智並沒有受到藥物腐蝕。
“維加斯人。”金髮壯漢往旁邊吐了一口口水,“聞起來就像維加斯。只不過是穿上了好衣服,就裝出一副文明人的樣子。如果……”
他抽出腰間一把鋒利的匕首,在安德面前把玩起來,“如果你們想耍什麼花招,那就別怪我削掉你的手指。”
安德微微一笑,聳了聳肩,“我們只有四個人,夥計,沒有什麼花招。我們就是來談生意的。如果你想去查的話,你會發現,我們和三大家族沒有什麼關係。”
“哈,說的真好聽。”金髮壯漢又一次打量起安德,幾秒之後,他把匕首插回大腿上的護套。
“跟我走,把你們的武器都交出來,然後會有人和你們談的。”
作為一個大幫派的聚居點,苦泉鎮的規模相當地大。在登上這道緩坡之後,安德的眼前出現了數不清的帳篷,這是大汗幫獨有的習慣,他們想要和“蒙古人祖先”一樣,而並不喜歡棚屋。
上繳了全部武器之後,被旁人叫作“錢斯”的金髮壯漢帶他們從帳篷之間穿了過去。一路上,所有的大汗幫成員都對他們投來懷疑的目光,這倒也正常,他們恐怕分不清維加斯的幫派。
錢斯把他們帶到最邊緣的一座帳篷邊上,掀開簾布說了幾句。隨後,他退了出來,示意安德一個人進去。
這座帳篷裡格外地溫暖,有一個留著寸頭、滿臉烏青的中年男人坐在火爐後面。安德深吸一口氣,剛要報上自己的來意,那中年男人先開口了。
“請坐吧,維加斯人。我是雷吉斯,大汗幫的二把手,錢斯剛剛和我彙報了你的來意。”
在坐墊上盤腿坐下,接過對方遞來的羊奶茶後,安德不禁有種錯位的感覺。這些人學蒙古也學得太像了吧?
“維加斯的燈火越來越亮了,那光芒讓我們心生嚮往,卻難以接近。你說你不屬於三大家族,難道在自由城之外還有其他的幫派嗎?”
安德點點頭,“有,但是規模都不是很大,大都是依附於一家娛樂場所而聚集起來的黑幫團伙。無論在自由城還是賭城,三大家族的觸手都伸得很長。”
“現在那三大家族,誰最厲害?”
“嗯……”安德思索了片刻,“恐怕是本尼率領的會長幫吧。”
“我怎麼一點都不意外呢,這條毒蛇。”雷吉斯輕蔑地笑了起來,“好吧,年輕人,我們來聽聽你的話。你的名字是?”
“安德瑞斯·楊。你也可以叫我安德。”
“嗯……”雷吉斯眯起眼睛,“你是舊金山來的?”
“我父母還住在舊金山。”
“啊哈,始族?那可真是一條遙遠的路啊。那麼,安德,”雷吉斯放下茶杯,對著火爐搓了搓雙手,“你想要和我們聊點什麼生意呢?”
“當然是藥品了。我知道,大汗幫有著非常悠久的自制藥物的歷史,很多藥品的配方都在大汗幫成員的手中誕生。現在我希望能夠建立合作關係,把這份產品打出去。”
(注:如無說明,下文中使用的“藥品”/medie指代的是真正的藥,而“藥物”/drugs則是不該使用的那些。)
“啊,藥品。”雷吉斯微微低頭笑出了聲,“想當初,我們剛剛來到莫哈維沙漠的時候,第一個歡迎我們的是天啟追隨者。他們教了我們製作藥品,教我們科學和文化知識,希望我們過得更好。
可最後呢,我們做出來的卻是藥物,只是因為這東西賺錢更快。現在想來,也許不製作藥物,就不會摻雜到三大家族那一攤子事裡面了吧。”
安德微微一笑,聳了聳肩,“我們只有四個人,夥計,沒有什麼花招。我們就是來談生意的。如果你想去查的話,你會發現,我們和三大家族沒有什麼關係。”
“哈,說的真好聽。”金髮壯漢又一次打量起安德,幾秒之後,他把匕首插回大腿上的護套。
“跟我走,把你們的武器都交出來,然後會有人和你們談的。”
作為一個大幫派的聚居點,苦泉鎮的規模相當地大。在登上這道緩坡之後,安德的眼前出現了數不清的帳篷,這是大汗幫獨有的習慣,他們想要和“蒙古人祖先”一樣,而並不喜歡棚屋。
上繳了全部武器之後,被旁人叫作“錢斯”的金髮壯漢帶他們從帳篷之間穿了過去。一路上,所有的大汗幫成員都對他們投來懷疑的目光,這倒也正常,他們恐怕分不清維加斯的幫派。
錢斯把他們帶到最邊緣的一座帳篷邊上,掀開簾布說了幾句。隨後,他退了出來,示意安德一個人進去。
這座帳篷裡格外地溫暖,有一個留著寸頭、滿臉烏青的中年男人坐在火爐後面。安德深吸一口氣,剛要報上自己的來意,那中年男人先開口了。
“請坐吧,維加斯人。我是雷吉斯,大汗幫的二把手,錢斯剛剛和我彙報了你的來意。”
在坐墊上盤腿坐下,接過對方遞來的羊奶茶後,安德不禁有種錯位的感覺。這些人學蒙古也學得太像了吧?
“維加斯的燈火越來越亮了,那光芒讓我們心生嚮往,卻難以接近。你說你不屬於三大家族,難道在自由城之外還有其他的幫派嗎?”
安德點點頭,“有,但是規模都不是很大,大都是依附於一家娛樂場所而聚集起來的黑幫團伙。無論在自由城還是賭城,三大家族的觸手都伸得很長。”
“現在那三大家族,誰最厲害?”
“嗯……”安德思索了片刻,“恐怕是本尼率領的會長幫吧。”
“我怎麼一點都不意外呢,這條毒蛇。”雷吉斯輕蔑地笑了起來,“好吧,年輕人,我們來聽聽你的話。你的名字是?”
“安德瑞斯·楊。你也可以叫我安德。”
“嗯……”雷吉斯眯起眼睛,“你是舊金山來的?”
“我父母還住在舊金山。”
“啊哈,始族?那可真是一條遙遠的路啊。那麼,安德,”雷吉斯放下茶杯,對著火爐搓了搓雙手,“你想要和我們聊點什麼生意呢?”
“當然是藥品了。我知道,大汗幫有著非常悠久的自制藥物的歷史,很多藥品的配方都在大汗幫成員的手中誕生。現在我希望能夠建立合作關係,把這份產品打出去。”
(注:如無說明,下文中使用的“藥品”/medie指代的是真正的藥,而“藥物”/drugs則是不該使用的那些。)
“啊,藥品。”雷吉斯微微低頭笑出了聲,“想當初,我們剛剛來到莫哈維沙漠的時候,第一個歡迎我們的是天啟追隨者。他們教了我們製作藥品,教我們科學和文化知識,希望我們過得更好。
可最後呢,我們做出來的卻是藥物,只是因為這東西賺錢更快。現在想來,也許不製作藥物,就不會摻雜到三大家族那一攤子事裡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