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8章 會死人的(第3頁)
我們不比從前了,不能每天混在一起了。
你會這麼想,也正常。”
說罷我站起了身。
老三緊張的站起來,張開兩手,怕我發火。
阿文深深低著頭,兩手支在膝蓋上,沉默不語。
我把前面桌子上的酒杯酒瓶什麼的,一把全推開。
嘩啦啦。
瓶子杯子碎裂。
右腳踩在茶几上。
眼睛瞪著陳福來,咬著牙大聲道:“陳福來,你不信我!
你看好了。
我今天就指燈發誓:
要是我陳遠山,負了在座的兄弟,我踏馬的不得好死!”
我右手指著燈,滿臉激動。
說罷左手抽出腰間爪刀。
爪刀寒光乍現,大家都害怕起來了。
我握緊刀,在眼前看看,聲音沉重道:“我真是失敗。
這麼親的兄弟,居然不信我。
口頭誓言,太過單薄了。
我陳遠山今天就以血明志!”
說罷爪刀用力扎進右大腿上。
整個刀身都扎進去了。
“陳福來,你信了嗎!”
我疼的冷汗直冒,目光堅定的看著陳福來。
“二哥!”老三起身要過來。
阿文緊張的張開雙臂:“山哥!”
包廂門被打開,門口的李響一手伸向身後,準備拔槍。
“都別過來!”我呵斥住他們。
沙發上坐著的陳福來,看到這一幕,整個人都慌亂了,身子無力,從沙發上爬下來,朝我身邊爬來。
“山哥,我....”
“嗯!”我拔出爪刀,血流直飆,接著再扎一刀:“能信我嗎!”
陳福來跪在我腳邊,狠狠朝桌上磕頭,然後快速點頭。
“別紮了,哥,我錯了,我,我錯了。
咱別這樣。
我信你,我信你哥。”
阿來抓著我左腿,搖晃著我的腿,然後又扇自己嘴巴。
血液被視為生命的源泉。
以血明志,是對某種信念或目標的極端重視和決心。
陳福來,沒上幾天學,不愛動腦子。
跟他相處,需要簡單粗暴方式。
這種自殘的形式,看似血腥低效,在江湖上,卻也是一個表決心的好手段。
混江湖,就別怕疼,別怕死。
阿來哭了:“哥,我信你,我再也不說那樣的話了。”
我拔出刀,再次用力一紮。
一隻有力的大手抓住了我的手腕,馬伍達奪下了我的刀:“山弟,會死人的。”
阿來跪在地上不停磕頭:“哥,我信我信,別紮了,求你別紮了,我錯了。”
老三低聲喝道:“陳福來,去車上拿繃帶過來。”
阿來馬上點頭,起身往門外跑。
老三和馬伍達,扶著我在沙發上躺下。
李響和阿文,也快步過來看我腿上的傷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