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牙賣琴 作品

第355章 鹽業改革(第3頁)

 魏廷雲旋即出列道:“主公,鹽業專賣確實需要改革。益州鹽業專賣制度沿用的大炎榷鹽法,在產鹽地設立鹽官。鹽戶單獨設立戶籍,且免去徭役,鹽戶所產鹽巴均由官府收購、運銷。”

 “然,秦蜀兩地統一戶籍,不再區分各類戶籍,鹽戶在益州所處地位尷尬,已經有不少鹽戶不再製鹽,轉而務農勞力。”

 楊伯祥出聲道:“臣認為必須廢除榷鹽法,改革鹽業專賣。官府僱傭鹽戶製鹽,鹽巴由官府統一運銷。

 但由於天下群雄並起,大炎各州處於割據獨立狀態。涉及秦蜀之外的鹽巴運銷,應當引入商人。”

 引入商人運銷鹽巴,這是肯定的,而且還需要引入外地商人。

 秦蜀兩州是一個官府,其他各州又是一個官府。

 西北都督府衙的政令出了秦關就不好使。

 讓秦州商隊或紫雲商行承擔運銷鹽巴的職責,也相當不妥。

 古代鹽鐵乃是命脈,各地割據勢力怎可交由他人之手。

 交給商人就沒問題了。

 外地商人與當地官府本就千絲萬縷,讓外地商人運銷鹽巴,也能讓當地官府放心,鹽巴也能順利銷售或路過。

 狄輕舟沉思道:“主公,不若採取鹽引法。府衙對外發行鹽引,外地商人花錢購買鹽引,憑鹽引便可在益州購買井鹽。

 鹽引分為長引和短引,長引為期一年,短引為期一季。江南商人可購買長引,大炎西北商人只可購買短引。”

 魏廷雲旋即道:“臣附議。”

 楊伯祥和姚世方以及龐衝三人相繼出聲表示支持。

 鹽引法確實適合當下。

 最讓眾人稱奇的便是,限制鹽引時效及地區。

 秦州明年東出秦關,倘若主公率王師佔領大炎西北,那麼這些地區的鹽業專賣自然要收歸官府。

 那就不能讓商人手中有時效長的鹽引,以免出現爭議,以免損害府衙聲譽。

 秦牧說道:“那便採取鹽引法。鹽引由戶司和益州府以及商業司共同頒發,外地商人在商業司交錢,戶司開具鹽引,在益州府兌現鹽引。”

 “臣領命。”狄輕舟應道。

 鹽業專賣改革之後,便輪到龐衝述職。

 相較於益州,秦州的發展很穩定。

 最重要的人口數據,秦州共有七十五萬八千三百三十九戶,共計兩百六十五萬四千一百八十六人。

 相較於去年,增加了七萬三千零二十戶,五十七萬四千七百四十三人。

 增加的人口大部分來自益州移民。

 從秦蜀之外遷入秦州的人口,佔比非常少。

 秦州短板還是太明顯了。

 位於大炎西北的犄角,是真正的邊境之州。

 江南就不談了,即便是中原的百姓想要遷家來秦州,都非常難。

 雖說中原有大量短途運河,可普通百姓哪能用得起。

 每一艘非官府的船隻在運河上航行,都需要花錢,而且還是一大筆錢。

 航行費用折算成船票錢,普通百姓根本承擔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