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牙賣琴 作品

第285章 改革

 秦州的官署機構非常繁多,增設了例如宣傳司、商業司和農業司等機構。

 但需要承認的是,這些機構分工明確,官署機構之間的職責不存在衝突。

 秦牧一開始的想法是,不設總管機構,就讓每個機構單獨存在。

 可後面轉念一想,並與狄輕舟和公孫佑等人探討一番之後,秦牧意識到六部制度為何能夠存在那麼長的時間。

 在古代,中央朝廷不適合設立過多的垂直機構。

 機構過多過於分散,導致後期做一件事,涉及的機構太多太雜,反而容易出現差錯。

 將職能相近的官署進行整合,更有利於統治和監管。

 張邰率先出列道:“主公,度支司和商業司以及農業司的職能較為貼近,是否可以整合為一個官署,即戶司。”

 很多官員不由得點著頭。

 傳統的戶部下設四個屬部,即民、度、金、倉。

 張邰提到的三個官署機構,正好與戶部四屬部相對應,理應整合。

 不過秦牧卻有不同看法。

 “商業司和宣傳司需單獨設立,度支司和農業司以及倉儲司等官署整合為戶司即可。”

 聞言,一眾官員面面相覷。

 就連張邰都皺了下眉毛。

 主公對商業司和宣傳司竟如此看重。

 徐百泉和李修面對眾人的目光,面色沉靜。

 商業司和宣傳司創立之初,主公便與他們私下暢聊過幾次,也都清楚主公對商業司和宣傳司的態度。

 戶司成立之後,魏廷雲提到必須要成立吏司。

 原先的州牧府衙並沒有主管官員的部門,官員的升遷貶謫,官員的政績考核等職能,分散在狄輕舟、魏廷雲、楊伯祥等人手中。

 魏廷雲嚴肅道:“主公,秦蜀兩地融合,官員數量驟增,必須要設立吏司統籌管理官員。”

 秦牧點點頭。

 吏司確實需要成立。

 益州和秦州加起來一共有一百八十二個縣,僅僅是縣令級官員便有一百八十二人。

 以前的話,縣令級官員升遷甚至需要秦牧親自過目。

 現在不行了,這樣會累死秦牧。

 而且,只要不是重要的治縣,縣令升遷也不能勞累狄輕舟。

 以後縣令級別的官員變遷,吏司負責,確定之後留檔上報。

 禮司和工司也有設立的必要。

 禮司主管祭祀禮儀和邦交事件,工司主管水陸工程建設。

 而當談到是否需要設立兵司與刑司時,討論非常激烈。

 前者是因為在秦州,軍政高度分離。

 軍隊的糧草軍械單獨劃撥,軍餉由秦州錢莊代發,軍隊中唯一存在的文官是軍事僉事。

 兵司設立之後,職責有哪些,必須要說清楚。

 刑司的設立之所以會引發討論,在於刑司最重要的處罰權,有一部分目前掌握在武衛府的手中。

 刑司成立之後,是否要收回武衛府的處罰權?

 楊伯祥說道:“我認為,兵司設立之後,主管軍隊糧草發放和軍備更新即可,無需再賦予其他職責。

 至於刑司,不可將武衛府的部分處罰權給剝奪,而應該詳細區分刑司和武衛府的處罰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