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娛樂圈專用律所


 
在如今的互聯網時代,明星被侵權的事幾乎天天都在發生。
 每天都有數不清的社交網絡罵戰,已經屢見不鮮了。
 而娛樂圈上至一線,下至十八線的明星們,自然就成了星雲這家律所潛在的客戶群體。
 而且是個算得上龐大的客戶群體。
 明星們遭遇的各種輿論,毫無疑問地給星雲帶來了巨大的業務量。
 同時也給星雲律所帶來了源源不斷的生意和錢。
 雖說娛樂圈內的明星遍佈全國各地。
 但這個圈子相對來說比較封閉,而且說大也不大。
 同時娛樂圈裡也很亂,三天一小瓜,五天一大瓜。
 在這種條件下,星雲根本就不愁沒案子打。
 而且如今,娛樂圈又掀起一股律師函風潮,屬於是“一言不合就發律師函”。
 明星有發律師函的需求,基本第一個都會找到星雲這個“娛樂圈專用律所”。
 星雲隨便幫明星發一封律師函,就能賺個幾千塊錢甚至萬把塊錢。
 而且寫律師函還不用費什麼功夫,只要把之前的模板往上一套就完事了。
 除了各類侵權案之外,星雲還負責明星們和各大演藝公司的解約案。
 如果運氣好,打一場頂流明星的解約官司,星雲能狠狠賺上一筆。
 而這次馮林浩的事情,不出意外地也找上了星雲。
 而星雲發佈的這封律師函,內容和之前星雲為別的明星寫的律師函大同小異:
 【致各位網友:
 本所(星雲律師事務所滬市分所)受馮林浩先生的委託,本所委派劉峰律師,在此就近期部分網絡用戶侵害馮林浩先生名譽一事,發佈本律師聲明。
 近期網絡上出現了一些針對馮林浩先生的不實言論和誹謗行為,這些言論嚴重損害了他的聲譽和權益,部分內容經網絡發酵後影響不斷擴大,甚至影響了馮林浩先生的工作和生活。
 對此,本所代表馮林浩先生,表示強烈的不滿和抗議。
 根據法律規定,任何形式的誹謗和造謠都是違法的行為,並將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