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木 作品
第118章 我愛個錘子我愛!
審判長咳嗽一聲,敲了敲法槌,又問了一遍。
這次用了更大的音量。
“被告人吳秀雅,請回答問題,剛才工作人宣讀的起訴書你聽清楚了沒?
吳秀雅這才突然回魂般地回答,“聽清楚了。”
“你對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起訴罪名有無異議?”審判長又問道。”
“有!我有疑議!”吳秀雅彷彿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大聲喊道。
“你對哪些部分有異議?你可以對存在異議的部分,在法庭進行陳述。”審判長說道。
吳秀雅語無倫次地說,“當時,我真的不是故意去追尾朱博偉的車,完全是意外!我怎麼可能故意去追尾他的車!”
“他不追究還好,如果真的撞壞了,他要求我賠償的話,我作為追尾的車輛是要付全責的!這我還是知道的!”
“我當時根本拿不出錢,怎麼可能賠得起?!就算我是為了認識有錢的男人,我也不可能去做這麼冒險的舉動!”
“而且,在我的家庭情況和過往經歷方面,我承認,我確實對朱博偉說謊了。但那隻不過是因為,那時候我們還沒結婚,我認為我完全沒必要把我的個人隱私一五一十地告訴別人,難道這也犯法了嗎?”
“還有,我們訂婚時的彩禮,也是他自己自願給我的,我絕對沒有強迫他!婚後也是他自願把自己手裡的錢都交給我管,我絕沒有蓄意騙取財產!”
吳秀雅越說越激動。
說到最後,幾乎是用喊的了。
“所以,我完全否認檢察院對我的指控!”
她剛剛說的大部分觀點,都是在她庭前和向文雪最後一次見面的時候,向文雪教她說的。
向文雪當時告訴她,如果要做無罪辯護。
那就不要承認是可以接近朱博偉。
也不要承認婚後所有涉及轉賬的行為是刻意的。
一定要讓法官覺得,不是她主觀故意欺騙,而是朱博偉的自願行為。
審判長被吳秀雅一通吼,感覺耳膜受到了衝擊,忍不住揉了揉耳朵。
“被告人,發言時請注意控制音量。”審判長說,“現在,由被告辯護人向文雪,發表你的辯護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