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木 作品
第90章 經常夢到太爺給我託夢
趁著彈幕自嗨的時候,李杭回憶起幾年前的那場官司。
丁樂和的母親姜月英,就是李杭曾經代理過的離婚案的當事人。
那個離婚案件本身倒是沒什麼特別的。
就是男方婚內出軌,和小三生了個兒子。
私生子都五歲了,女方才發現,一氣之下把男方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雖然這件事足夠狗血。
但是作為一名離婚律師,實在是看夠了這樣的橋段。
看多了也就不覺得有什麼稀奇了。
要是放在其他人身上,李杭可能早就忘得一乾二淨了。
而他之所以現在還能回憶起來。
是因為是丁樂和的父親令李杭印象深刻。
他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解,給自己的婚內出軌找原因時。
竟然用自己的兒子的性取向當擋箭牌。
“……法官,原告姜月英是給我生了一個兒子,這沒錯。但是她生的兒子是gay啊!”
“法官,你知道gay是什麼意思不?就是我兒子他喜歡男的!孩子剛出生的時候我忙工作,忙著給家裡掙錢,孩子的教育都是姜月英在負責。”
“現在她把孩子培養成了一個喜歡男人的怪胎……男人又不能生孩子,這還怎麼給我們老丁家傳宗接代啊!”
“……我們老丁家就剩我一個獨苗,法官您看我都這個歲數了,原告姜月英又一直懷不上,我要是不趕緊再要一個兒子,我們老丁家可就要絕後了啊!”
“我經常夢到我太爺給我託夢,我也壓力很大啊,要是不要個正常的兒子,我死後哪有臉去見我的列祖列宗?!……”
……
總之,丁樂和的父親,一番話把他妻子和兒子貶低了個遍。
還在法庭山宣揚封建迷信。
自己倒成了最無辜的人。
好像他出軌都是被迫的,有人把刀架他脖子上逼他出軌似的。
氣得李杭當場增加了一條訴訟請求。
就想讓這男的走出法庭的時候,連條苦茶子都不許剩。
好在法官也是個通情達理的,沒有被丁樂和父親的這番“延續香火”論給騙了。
最後李杭打了個勝仗。